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曾几何时,许多地方出台了对大龄农民工的清退政策,十分严厉而苛刻,是不折不扣的“一刀切”。因此,许多身体依然很健康、很有劳动能力、很能继续为城市做出积极贡献的农民工,被迫离城回乡,成为“失业者”,也失去了收入来源。
客观上讲,地方出台这样的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一方面,考虑到很多农民工已经“超龄服役”,为了他们的身体健康,也为了让农民工也能像城市工人一样具有“退休年龄”,就出台了比城市工人略高的“退休”政策,60岁“一刀切”,60岁必须清退;另一方面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特别是建筑行业等对身体条件要求比较高的职业,对农民工“退休”的要求也更高。政策都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有超龄工作者,就严厉处罚用人单位。
但是,地方在制定政策时,可能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农民工不同于城市工人,他们“退休”后没有养老金、也没有退休金,“退休”就意味着失去收入来源。特别是那些把挣到的钱全部给了孩子的农民工,还需要帮子女偿还房贷的农民工,让他们也这么早“退休”,确实是不太合适的。因为,没有“退休”前,他们可以给子女提供帮助,也能让自已有足够的生活费。“退休”了,不仅帮不了子女,自已也失去了生活来源,未来的日子怎么过,会成为相当一部分“退休”农民工十分苦闷的事。因而,有些农民工只能偷偷地在工地上干、在一些劳动强度大的地方干。而由于地方对用人单位下达了清退大龄农民工的死命令,这些单位也不敢随意给大龄农民工提供工作岗位。无奈之下,很多被清退的大龄农民工,只能走向麻将桌等。很多农民工反映,此前在工地上干,身体很棒,回家后在麻将桌上过,身体也越来越差了。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在麻将桌上对身体不利,为什么不能干点其他事呢?显然,这也是不了解农村情况的发问。干点什么事呢?他们没有其他技能,农田又没有多少工作量,也没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无聊之下,只能是麻将桌了。
实际上,这些被强制“退休”的大龄农民工,按照他们的身体状况,还真的没有达到需要“退休”的地步。比起城市员工、特别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员工,大多大腹便便、走路也很费力的样子,农民工虽然没有那么有“派头”、那么养尊处优,更多的是黝黑、略显苍老,但是,个个精神抖擞,精神和精力方面,根本不像60岁的样子,再干个十年八年的,身体素质大多依然会比城市某些小他们10岁左右的人群强,让他们这么早“退休”,确实非常可惜。
保护农民工,让他们也能像城市工人一样享受晚年生活,确实是各级必须做好的一样工作。但是,在保护农民工的同时,如何尊重农民工、尊重他们的劳动意愿、尊重他们的生活实际、尊重他们的劳动选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对农民工也提出“一刀切”的清退政策,确实不太合适,也不实事求是。除非有一天,农民工也都有一份稳定的社会保障了,能够在“退休”后真正享受晚年生活了,才应当制定“一刀切”的清退政策,不,退休政策。在目前的情况下,强制清退大龄农民工,是对广大农民工的不尊重,必须纠正。真正要出台清退政策,应当把年龄放到70岁。否则,就不能强制清退。
当然,对广大农民工兄弟来说,如果身体状况已经不太允许,或者家庭经济条件能够让自已乐享晚年生活,也不需要过分辛苦自已,而是应当主动选择回家安享晚年生活,或帮子女带带孩子、照顾照顾家庭生活等,这样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选择。把城市岗位需要与农民工本人实际结合起来,才是对农民工是否留用最好的方式,也是对农民工的最好尊重,而不是不顾实际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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