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分手纠纷将女友杀害,两人系通过“附近的人”相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男子因分手纠纷将女友杀害,两人系通过“附近的人”相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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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则起诉书,被告人郭某某因分手纠纷,将他人杀害,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公诉书显示,被告人郭某某,男,1984年出生,小学文化,系农民,曾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服刑。

2019年7月,郭某某通过社交软件“附近的人”功能与被害人李某甲相识,之后两人同居生活,感情尚可。

2021年9月以来,李某甲多次向郭某某提出分手,郭某某拒不同意,为此二人屡次争吵。后二人达成分手协议,李某甲于2021年10月25日退还给郭某某人民币5300元,并约定双方互赠物品随后予以返还。

2021年10月26日8时许,被告人郭某某接到李某甲电话,得知李某甲前来郭某某居住的小区退还物品,遂携带匕首来到小区门口。

二人见面后又因分手问题再次发生争吵,郭某某持匕首向李某甲胸腹等部位连捅数刀,致李某甲当场死亡,后郭某某拨打110报警自首。

经洛南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李某甲生前左胸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如匕首)刺戳,致心脏破裂而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用匕首捅刺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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