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

道德经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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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译文:

达到空虚无欲完全不着相的境界,执守住清静的状态。万物在一起运作,我在其中观察万物周而复始运作的规律。万物纷繁众多,各自回归自己的根源。回到根源就叫静,静就叫重复生命,重复生命就叫常,知晓常就叫明悟。不知晓常,就胡乱做了凶恶的事。知晓常就能包容,包容就能公正,公正了就全面得体,全面得体了就是天,天是道,道是永久的,没有身体也不会死亡。

解析:这一章阐述的是明心见性者的境界。只有明心见性者和明心悟性者才能完全明白此章所阐述的大道之理。一个人修到明心见性的境界就可以见到常人所见不到的现象。虚极静笃就是禅定。禅定可以本命复归于道,比心神复归于道更高级。明心见性者是出俗修道人,明心见性者可以超越阴阳断掉两性情欲。因为见到了心性所以才知道了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妄的,什么是永恒的,什么是短暂的。

从心性上讲,生命是不生不灭的。从相上讲,生命是出生入死的。相是在不断地变化,而心性才是真实本质。相是世间法,心性是出世间法。只有心神复归于道,才能明白此大道之理。以道所述的自然哲学阐述的世出世间法是以修道所证得,只用思维是不能全理解的。就如每天日出东方而落西方这如何理解?这就是自然的规律。所以大道之理是以修道心神复归于大道所证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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