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女子自称18岁时被拐,后果严重了…

51岁女子自称18岁时被拐,后果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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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流量,竟杜撰自己被拐骗的帖文发到网络平台上!近日,广东揭阳普宁市公安机关接到上级通报,一女子称其18岁时被拐。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此事系女子本人杜撰。该女子于10月22日被普宁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处罚。详情如下:

当天15时40分,普宁市公安机关接上级通报线索:一女子在某网络平台发帖称其18岁那年被人贩子以“招工”为由骗到潮汕,嫁给今天的老公。普宁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很快查清发帖女子是卢某秀(女,51岁,南径镇龙门村人)。当天18时许,民警赶赴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找到卢某秀,传唤其到南径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卢某秀交代称此事子虚乌有,帖文是其本人杜撰并发到某网络平台上,目的是为了引起网民的关注以赚流量获利。

目前,违法人员卢某秀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处罚。

警方提醒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若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散布违法信息,要积极举报,协同公安机关查处打击,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来源:普宁警讯

编审:郑宗敏 张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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