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1.6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1.7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1.8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1.9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
1.10 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1.11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
1.12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1.13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1.14 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