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喜马拉雅《今夜拍案惊奇》。今天咱们聊一聊“完美犯罪”,无论是古代的公案类小说还是近现代的推理侦探类的文艺作品,都出现过一些几乎接近于所谓“完美犯罪”的故事。
要是称得上“完美犯罪”的话,那最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真凶没被发现,案子没有侦破,罪犯逃出生天。但并不是说所有没被破获的案子都能称为“完美犯罪”或是接近于“完美犯罪”,因为犯罪的是人、破案的也是人,有一种情况就是犯罪的人手段也未见得就很高明,但是破案人的刑侦手段和办案能力太过低下,就给糊弄过去了,这不能叫“完美犯罪”吧?这只能算是坏人遇上了蠢货,莫名其妙联手完成了犯罪。
咱们经常提起的《皇明诸司公案》里,就曾记述过这样一桩被糊弄过去的“完美犯罪”。
《皇明诸司公案》和《廉明公案》都是明朝余象斗的作品,前者也被称为《续廉明公案》,说明它是余象斗在《廉明公案》销量不错后趁热打铁推出的续集,但是和《廉明公案》有个很大的区别在于,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是余象斗编撰的,比起以搜集前人案例为主的《廉明公案》来,多了不少艺术加工成分,所以接下来要说的这桩案件,真实性就颇为可疑了,因为它没有破,没破的案子谁会知道呢对吧?结果余象斗知道,那咱们就听余象斗的吧。
明朝时候广西河池县有个县令姓黄,很热爱刑侦工作,最爱钻研的一本教科书是《洗冤集录》,这是咱们国家现存的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的专著,问世后很快就被历朝的各级官方奉为刑侦办案的金科玉律,有记载说后来“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可见这部书的地位。
故事里这位黄县令,就是《洗冤集录》的忠实拥趸。这一日县衙来了两拨人告状,一方是两个佃农,一个叫柳大一个叫林二,状告本地地主俞财主杀害了林二的表兄。另一方告状的则是那位俞财主,状告这两个佃农挟尸讹诈。
案件事情究竟如何?为什么是糊弄过去的案子?且听阎鹤祥杨九郎为你细细道来。
不知不觉,两天就听到这了呢,
真好听
九郎
来啦来啦 听故事
种豆得瓜,照在了大腚~
种麻得麻种豆得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使命召唤Venom 回复 @护城河护城河: 错了
一百年,两百年后,赶快占个前排
活过100年看看达到了吗
壮壮先生和九郎加油,只要活的够久就是语言艺术大师啦
终于cue到《洗冤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