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撞死人有无谅解书的区别在于:
1、谅解书在法院对肇事者的量刑和处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如果情节轻,可以争取缓刑,取得受害人谅解也是取保候审等的前提条件之一。
2、如果没有谅解书,法院将会严格依照国家律法中对肇事司机进行量刑判决。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立案追究。死亡1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已经构成犯罪。
对于驾驶撞人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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