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孔①德②之容③,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④。惚兮恍兮,其中有象⑤;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⑥,其中有精⑦,其精甚真⑧,其中有信⑨,自今及古⑩,其名不去,以阅众甫⑾。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⑿。
[译文]
大德的形态,是由道所决定的。“道”这个东西,没有清楚的固定实体。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形象。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实物。它是那样的深远暗昧啊,其中却有精质;这精质是最真实的,这精质是可以信验的。从当今上溯到古代,它的名字永远不能废除,依据它,才能观察万物的初始。我怎么才能知道万事万物开始的情况呢?是从“道”认识的。
[注释]
1、孔:甚,大。
2、德:“道”的显现和作用为“德”。
3、容:运作、形态。
4、恍惚:仿佛、不清楚。
5、象:形象、具象。
6、窈兮冥兮:窈,深远,微不可见。冥,暗昧,深不可测。
7、精:最微小的原质,极细微的物质性的实体。微小中之最微小。
8、甚真:是很真实的。
9、信:信实、信验,真实可信。
10、自今及古:一本作“自古及今”。
11、众甫:甫与父通,引伸为始。 12、以此:此指道。
【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引语】
从本书第一章起,老子就指出“道”是宇宙的本原。但这个本原“道”,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呢?对此,学术界的解释不同,就出现“道”是唯心主义的和“道”是唯物主义这两种观点。
本章中,老子进一步发挥第十四章关于“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的观点,明确地提出“道”由极其微粘的物质所组成,虽然看不见,无形无象,但确实存在,万物都是由它产生的。
在本章里,老子还提出“德”的内容是由“道”决定的,“道”的属性表现为“德”的观点,集中地描述了“道”的一些特点。一章、四章、十四章、本章和二十五章,是研究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道的性质问题的重要篇章。
【道德经第二十一章评析】
学术界一派观点认为老子的“道”不是物质实体,而是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我们的观点是倾向于“道”具有物质性的这种意见。因为老子说了“道之为物”,又说“道”中有物、有象、有精,这显然不属于观念性,而是属于物质性的东西。在以后的章节里,还将遇到此类问题。
此外,关于道与德的关系问题,老子的意见是:“道”是无形的,它必须作用于物,透过物的媒介,而得以显现它的功能。这里,“道”之所显现于物的功能,老子把它称为“德”,“道”产生了万事万物,而且内在于万事万物,在一切事物中表现它的属性,也就是表现了它的“德”,在人生现实问题上,“道”体现为“德”。
【启发】
这一节旨在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一定要符合自然规律,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不能有激进行为,否则决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欲求证大道,须作长期持之不懈地努力,既要有诚心,又要有恒心。行道也是这样,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旺,决不是靠几个运动就能实现的。大搞暴风骤雨式的形式主义,必然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所以,凡是从事于道的事业(悟道和行道)的人:所遵循的路线一定要合乎客观规律,应该得到的东西要随着正确思想的获得而获得,应该抛弃的东西也要随着错误观念的消失而消失。你的人生道路和大道保持一致,道也乐意接纳你;你所取得的成果合乎客观规律,成果也正是你乐意得到的;你所抛弃的东西合乎自然法则,那么失去的东西也正是你乐意失去的。
不论修道行道,思想意识必须和大道保持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必然是你失去了必须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事物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相反相成的。
我们是什么,决定着我们去做什么;我们想什么,又决定着我们到底是什么。
德的法则取决于自己道的真实生长力。生命使这个世界生动起来,没有生命的地球只是一片死寂,所有的一切只有和生命联系在一起时才有意义。喜欢得到荣誉赞美的人,功绩不会很大;淡薄荣誉赞美的人,功绩不会很小。
人世间的一切事物,各行其道、清楚明白、整整齐齐、有得有失,一个也走不了。生气是自己生命的杀手,生气是下下策!不生气,才是生长的药方;不抱怨,才可能鼓足勇气,克服困境!
从历史看今天,从别人看自己,从外在看内在——每个人外在的言行举止都是内在思维的浮现,发生问题时首先到内在世界找到根本。所有不舒服的发生,都是化了妆的上帝,来磨练我抱一的心志,都是来成就我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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