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个性化展示,让店铺招牌不再千店一面

允许个性化展示,让店铺招牌不再千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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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明确指出上海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和景观区域、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区域内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等重要建(构)筑物上的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与此同时,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应当为设置者展现个性和创意提供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

在制定基本标准和框架的同时,为商铺户外招牌预留个性化设计的空间,这才是尊重民情民意、尊重审美需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也因此,上海的市容管理新规一出台便引得无数网友叫好。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城市为了追求所谓的“城市美观”,大刮店招统一之风,一刀切地对招牌大小、字体、颜色事无巨细地做出了统一安排。结果却是,一些地方因为统一的“清明风”、“墓园风”遭到群嘲,更有地方因为暴力强拆店招招致舆论谴责。小小的一块店招,可谓是忙坏了城市管理者,也折腾了不少商户。

店铺招牌既是商家的门面,也是城市市容的一部分。城市管理者在店招上做文章,有一定的必要。有些杂乱无序的店铺招牌和门面广告的确观感不佳,也存在安全威胁,理应得到纠偏。但问题的关键是,店招管理不能一刀切地搞千店一面,更不能独断专行地暴力强拆统一定制,这不仅缺乏对市场主体的尊重,更折射出一种权力任性和管理任性。

每家店铺的风格不一样,商家通过独特的户外招牌展现自己的个性、增强自己的识别度和吸引力,是商家的经营自由,只要不违法悖俗。而每座城市的特色也不一样,当形色各异的招牌与城市人文特色相适应,完全可以成为展现城市独特风貌的特有标识。而反之,千篇一律的店铺招牌既给商家和消费者添堵,也让城市丧失了自己的特色和活力。

说到底,店铺招牌和城市市容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城市管理者既要给店铺招牌设置导则和安全规范,同样也要给自己的管理留有余地。正如此次上海既对户外招牌可以有多大面积、高出多少等做出了限定,同时也给商家创新性设计预留空间,这不仅避免了店铺招牌无序发展,也确保了城市的有机生长。

如果说店铺招牌是一座城市的“面子”,那能否用精细化管理让商家和市民满意、让市容更整洁有序则是城市的“里子”。唯有两者兼顾,才是城市管理的根本要义。


评论员:王航

编辑:陈若松

制作:王宜谦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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