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和未曾得到,哪个更痛苦?

失去和未曾得到,哪个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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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起放得下,尚未拿起何谈放下?更何况,我们所拥有的从来都只有使用权,只是使用权时间长短不同。很简单的道理,享受当下那个让你感觉到心安的决定,保持自身的能量场,正向的能级,同频才能共振,才会有1+1>2的效果,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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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李梅乐

    肯定失去最痛苦啊,没得到最多也就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失去的是实实在在的啊

    闲暇船长 回复 @李梅乐: 还有一种更苦的,那就是得而复失。我相信大家应该也都有体会。所以还是ABC法则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