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怎么最近不拉琴了?”
我和爱人郭建梅是北大时的同学,我比她高一届,我学中文,她学法律。我们不光是同学,还是老乡。
有一次,我们一起坐火车回老家。因为皮炎,我的手上贴了胶布,郭建梅就问怎么了,我急中生智回了句:“小提琴拉的呗!”
还煞有介事地说当年在部队文工团怎样怎样的才华横溢……很多年过去了,郭建梅偶尔还会开我玩笑,“老刘怎么最近不拉琴了?”
我和郭建梅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人对与自己反差越大的事物兴趣就会越大,我开始追郭建梅,最终把她娶回了家。
原先,我一直以为她是个简单的人,现在看来,她非但不简单,还很不一般。
我爱人原来在全国妇联工作,后来又到《中国法律》做主编助理。
可是,1995年,她突然提出要辞去公职,成立北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
那时,辞职是一种什么概念?在一片反对声中,她觉得没着没落的,也不知道自己这种选择对不对。
她征求我的意见,我对她说:“你觉得快乐就好,你愿意做的事情我绝对不干涉你。你选择的事业是超前的引领性的,相信自己,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郭建梅一听我这话,就踏实了。现在她的事业做得红红火火,帮助了很多弱势群体。
家里爱人和女儿说了算
我爱人在外是个女强人,在家也是她和女儿说了算。这里有个历史发展的问题,早先是太太做老大,后来发展成女儿做老大,自始至终我要考虑的就是投靠哪一边。
我也思考过为什么就没有轮到我的时候呢?结果她们就会一起告诉我答案:“你太笨了!”
不要觉得我在开玩笑,她们是真的觉得我在生活能力方面智商不够。
有时候我要出差,尤其是出国,说要给她们带点什么,她们的反应都很紧张,直接就说:
“您还是算了吧,您带回来的东西哪回是能用的?”你说说,我的地位怎么凸现得出来?
太太和女儿完全是一伙的!
有一回,我早上跑步回来,发现楼下有一帮工人在扛大木料上我们那栋楼,我就纳闷啊,这是怎么了?
结果一上楼,好家伙,上的就是我们家,一问家里“领导”才知道,要在阳台上搭个木亭子,我比工人知道的还晚呢。
家里的事完全不用我操心,有劲也使不上。她们总怕什么事被我知道了会搅和烂了,关于这个我很苦闷。
我女儿在上大学。她不怎么关心我的书,我估计她也没怎么看过。
平常都是她教育我,最常说的就是让我做人要聪明点,为人处世、自理能力都有待改进。
她周末回家一扔书包,看到我就会问:“小刘最近怎么样啊?”
我们现在很像朋友,老朋友,关系非常铁。
这就是我的写书以外的生活,生活是什么呢?生活就是“一地鸡毛”,我的生活和你们的一样,平凡幸福。
没有夜生活的“土包子”
我一直不敢承认自己也在电影圈里混。你看我一点都不时尚,也不英俊挺拔,酒后还常常让自己显得很幽默。
这样的人是不适合混演艺圈的。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非人类”,他们聪明绝顶,而且能吃得一切苦中苦,我一点都不聪明,而且又懒得要命。
所以对这个圈子,我一直都是抱着欣赏和敬畏的态度。
私下里的我是个非常遵守规律的人。我大多时候都在家里,看书和写作是我的日常工作。
每天早上6点半,我准时起床,然后去跑步1个半小时,吃完早餐后,关掉手机,开始看书或写文章;
中午休息两个小时,这时开一会手机;
下午2点,关机,继续看书或写文章;
晚上10点半,准时上床睡觉,每天保证睡眠8个小时,多年来都是如此。
这是个很不错的习惯,渐渐地我妻子和女儿都跟我学了。
我不习惯热闹的夜生活,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泡吧。
除了朋友聚会或者宣传作品的聚会,我几乎没有私人应酬。
晚上10点一到,我就开始哈欠连天了。那都是货真价实不可耽误的哈欠啊,比我在电影《我叫刘跃进》里客串的那个哈欠打得实在多了,你想这样一个人,谁愿意跟你闹到大半夜啊。
所以,许多慕名而找到我的人,可能最终都会连连叹气:“刘震云其实是一个特无趣的人”。
干活时要干就一直干到底
我多次在文章中提到过我的祖母,她是我这一辈子最为敬仰的人。
我8个月大的时候,她从乡下来到我父母工作的机关,要把我接回去,因为机关里吃不饱,父母快养不活我了。
祖母把我背着,一路上就用一块红糖疙瘩让我在她背上舔着睡着回到了家。
祖母是我们那个村的大明星,方圆50里地的乡邻都认识她,其知名程度相当于今天的朱丽娅·罗伯茨。
这个身高只有一米五几、没读过一天书的女人,一直是东家们争相抢夺的短工,当时的身价,相当于今天的小罗转会。
祖母和最得力的男劳力一起下地,3里长一垄麦子,她割完了,男人也就割到了一半。
后来我问她,割麦子为什么会那么快。
祖母就说:“一直割到底,中间不要直起腰来”。
如果直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你能想像一个矮小的女人,挥起镰刀,被遥无边际的麦田掩藏的情景吗?
这个女人和她身后的麦田,几乎影响了我的一生。祖母13年前已经去世了,当年95岁。
她的身上集中了美好女性的所有优点:勤劳、智慧、不说废话、幽默以及非凡的气质。
祖母让我知道自己是个笨人,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土包子。
我知道自己笨且土,所以我一直就以祖母为榜样,在干活时尽量不直起腰来,要干就一直干到底,只有这样,我才能取得一点成就,才能进北大,有机会混迹文艺圈,而且有机会找一个我心甘情愿扮傻子的好女人。
我这样一个俗人,没有热闹的夜生活、不去世界各地名胜旅游,多年来都穿对襟的黑色中山装、留着我上大学时就开始流行的中分头。
每年中一定有那么几次,我会带着妻子和女儿去河南、山东等一些地方的小镇。我喜欢农村的天黑。
你知道农村的天黑和城里的天黑有什么不一样吗?
城市的黑是从上往下的,高楼大厦的灯光,从最上层,一层层往下点亮的那种黑;而农村的黑,是从庄稼地里开始的,从田间黑到地头再黑到小河流水的那种黑,让人觉得沉静和安心。
在小镇上找一家干净便宜的旅馆住下来,然后在天黑后去最热闹的夜市吃大排档、喝点小酒。
去那种地方的人都是一个小城的,他们互相都认识,只是不认识我。
人们的话题、表情、吃东西的方式,都非常真实和自然,因此让我陶醉和向往,而这种氛围会很快让我融进去,夜黑得安静而干净,这种黑让你觉得自己不是外人、不是弱智、更不是混在大北京的所谓的作家或编剧。
我时常会觉得孤独,常常想干一些我自己认为很时髦,但实际上很土的事情,那样环境里的我,才是真实的我。
事业有成的大多孤独,会混圈子的估计不太能达到
哈哈,家里谁能干谁话事
很真实,用河南话读
天歌播读的太优美了,会一直关注你
大家的生活都是一地鸡毛。但这篇文章可没看出来他生活的鸡毛。倒是他的小说《一地鸡毛》把生活的一地鸡毛确确实实地给写出来了
羡游 回复 @清歌76: 把鸡毛当作情调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平凡之路,幸福源于内心知足。
主播的声音很治愈,很优美,又有韵味。
吹牛逼的大作家原来也是为了美女!
这怎么会是土包子呢?这是质朴的生活,人就应该这样活着,活成内心真实的自己。
“时光永远也不会逆行,把握好每一份属于自己的温柔,愿我们,与时光落落为安,只记欢喜,不记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