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委员会通报了严肃查处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情况,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
此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关于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起诉的情况。通报指出,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这起案件自6月10日案发以来,引起广泛关注,陈某志等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哪些违法犯罪活动?为何会被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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