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少儿必听 280 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中华少儿必听 280 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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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当人民不在畏惧统治者的暴行时,那天下就要大乱了。所以统治者在位不应该给人民造成威胁无法生存,不要压榨人民的生活。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要想使人民不厌恶,就应该这样做不要给人民造成威胁压迫。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所以圣人有自知之明,不自持己见,知道自己位居万民之上,不求自我表现,但求自爱而不自显高贵。所以舍弃自见、自贵、才能获得自知、自爱。

上一章讲自知之明,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本章着重讲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对采取高压政治,反对肆无忌惮地压榨百姓。他认为,老百姓一旦不畏惧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那么可怕的反暴力斗争就要发生了。他希望统治者不要自居高贵,而要自知、自爱,抛弃自见和自贵,这样,他就不会遭到人民的反抗。此章讲“不自贵”,与十三章讲“贵身”、四十四章讲“名与身孰亲”的内涵不同。“贵身”讲维护人的尊严,自重自爱,不以荣辱优患和其它身外之物损害了自身的尊贵;“名与身孰亲”则说人的价值比虚名和货利更可宝贵,不要为争夺身外的名利而轻生伤身。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压迫、逼迫。无狎,即不要逼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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