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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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

林氏曰:名货皆外物也,无益於吾身,则虽得虽亡,何足为病。而不知道者每以此自病。○何氏曰:庄子伯夷死名於首阳之下,盗跖死利於东陵之上,二人所死不同,其於残生伤性均也。烈士殉名,贪夫殉利,以身殉之,虽死不悔,曾不知身重於天下,况死名死利乎。知道者身尚非我有,况美名美利皆外物耳。不知道者试以名比身世,以名为华,身固有名,高而身危,则名岂不疏於身乎。试以财比身世,以财为资身,固有财多而身害,则财岂不少於身乎。故曰生我名者杀我身,益我货者损我神。当其无得无失之初,如水未波,及亡於既失之后,无病自灸,孰若本无之无事乎。孰能自遣於既失之余乎。○吕氏曰:先身而后名,贵身而贱货,是犹未能忘我也。夫忘我者身且不有,而况於名货。盖名无实,实无名,夫贵者夜以继日,思虑善否,其为形也亦疏矣。富者苦身疾作,竞名积财,而不得尽用,其为形也亦外矣。然圣人贵以身为天下,非忘我则不然,使天下之人知名之不足亲,货之不足多,故伯夷饿死於首阳之下,是殉名也。盗跖死於东陵之上,是殉利也。其於身货孰多孰寡焉,以身殉名,世必谓之君子,以身殉利,世必谓之小人,得之则悦,失之则忧,贪得忘失,见利忘义,是犹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虽得雀而珠已亡,盖所亡者重,所得者轻也,可不哀哉。盖志在乎得而不得者,以亡为病,及其既得而患於失,则病又甚於亡者,惟齐有无,均得丧,而后始无疵矣。

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林氏曰:爱有所着则必自费心力以求之,爱愈甚则费愈大,此言名也。贪而多藏,一旦而失之,其亡也必厚。无所藏则无所失,藏之少则失亦少,多藏乃所以厚亡也,此二句发明下三句。○何氏曰:多取美名,是谓甚爱,名者为实之宾,名大而费心亦大矣,居其奇货,是谓多藏,利者治乱之媒,利厚而亡物亦亡矣。○吴氏曰:爱谓爱名,大谓身也,以名比身,则身大於名,慕名者甚其爱,而爱身反不如爱名,必至耗费心神而损寿,是因名而使身之大者耗费也,故曰大费。藏谓藏货,厚亦谓身也,以货比身,则身厚於货,嗜货者多其藏,而重身反不如重货,必至丧亡身命而陨生,是因货而使身之厚者丧亡也,故曰厚亡。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林氏曰:惟知足者不至於自辱,惟知止者不至於危殆,如此而后可以长久。此三句却是千古万古受用不尽者。○何氏曰:知足则於名於利已得之中,知有分量,而此身早退,何辱之有,知止则於不当得之名与利,截然一毫不求,而此身能隐,何殆之有,乃可久也。○吕氏曰:心足则无求於外,故无辱。心止则万缘俱息,故无殆,可以长,可以久也。○吴氏曰:知内分之有定,则足而不贪,故不至失举亏行之辱,知外物之无益,则止而不求,故不至损寿陨生之殆,而可长久也。○李氏曰:名货得失,皆有为也,终不长久,惟知足知止,可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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