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据杭州日报报道:近日,杭州的周女士被丈夫“甩锅”意外背上390万巨债一事,引发关注。周女士结婚十多年,夫妻聚少离多,一天突然收到法院调解书,她成为丈夫金某的共同借款人,并有她的签名。
多年前,金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向朋友徐某借了390余万元。金某原打算工程顺利结束就把钱还上,谁知中途出了问题,还不了钱了。于是,出借人就将金某和周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组织了调解。按照规定,周女士作为被告之一,也要出面参与调解,但金某向调解员递交了妻子周女士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明确,周女士委托丈夫金某为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落款处有周女士的签名。
最终,纠纷调解成功,法院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要求金某和周女士在规定时间内还款。
而这一切,周女士却说:“我都不知情!也没有签字!”
莫名奇妙地背上了几百万元的债务,周女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未被采纳。
之后,她又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此案属于适用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周女士的申请也被驳回了。
无奈之下,周女士来到桐庐县矛调中心求助,后又向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调取了全部案卷材料。检察官发现,调解时,丈夫金某拿出来的《授权委托书》是本案的关键。按照周女士所说,她对这笔借款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签过《授权委托书》。
那么,《授权委托书》落款处的签名是怎么来的?难道周女士的签名是冒签的?
检察官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咨询笔迹鉴定的可行性以及检材要求。市院鉴定人发现,周女士未提供与《授权委托书》落款日期时间相近的笔迹材料,需要再度搜集提交合适的样本才能进行笔迹鉴定。
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周女士回忆起她在那段时间刚好买过房子,购房合同等材料上应该有自己的签名。
检察院经鉴定后确定签名是伪造的,丈夫罚款两万元,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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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法院点赞
再见太难m 回复 @棒棒糖number: np' s l nx
夫妻有难同当,也得在夫妻双方都知道并且支持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就背上这么债务,是个人也气啊
n k.vl 0。 b..0
夫妻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赚钱双方都有,借钱不应该两个人共同承担吗?
一个敢借一个敢给,哪个借我390万
有完没完?天天给我推送这种欠钱多少多少不用换的
怎么都是不用还的,好几个版本了
牛
周女士赶紧和这个男人离婚吧
三角半头裤 回复 @Jeacylupp: 如果赚钱了,算谁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