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用微信工作发病后身亡,法院竟然这样判

男子在家用微信工作发病后身亡,法院竟然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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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行各业内卷越来越严重,加班成了常态,工作几乎挤占了所有的个人时间,有的人将工作带回家,下班不下岗,换了个工作地点算不算加班,成为近年来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因为这关系到是否可以请求加班费,是否可以要求调休补休,以及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等法律问题。近日,广东广州一名男子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引发网友热议。石某生前是广州市某贸易公司员工,事发当天下班回家后,其通过微信与同事、客户洽谈工作,突发疾病倒地,120到场后宣告死亡。石某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最后与同事的聊天时间与石某所在的微信群的其他同事聊工作的时间是吻合的。事发之后,石某的妻子田某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作出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田某不服,诉至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石某于家中突发疾病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作岗位,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田某继续提起上诉。今天,晓律就和大家来聊聊,职工居家加班能否视为在岗?居家加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视同工伤?

今天这个案例,二审法院审理时认为,石某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二审后认定构成工伤。也就是说,二审法院认为石某符合我们上述所说的第一种情形,将法律上规定的“工作场所”做了扩大解释,晓律认为这是结合当前社会新的工作形态所做出的非常人性化的解释,而且二审法院在职工发病和死亡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作出了有利于职工的推定。这让我们看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规则,法律的温度应当在善意文明的执法和裁判中得以彰显。希望通过这则判例,今后在家工作包括是用社交软件工作,关联到工作事情处理过程中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的真的都能被为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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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abcdewy

    现在时代不同了,一部手机一部电脑,在哪里都可以上班,加班延时、白加黑丶五加二已经是家常便饭。工伤认定都应该适应形势发展。

  • 龙元富律师

    工作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了,于是相应的法律问题当然就会出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争议,有了争议就必须复必然存在相应的裁判,于是问题又来了司法实践中的新类型案件来了……

  • 张蕾聊产康

    身体健康才是第一位啊

  • 神游听书

    所以,该打卡上班就打卡上班,该打卡下班就打卡下班,到点就停。别那么拼,自己自愿加班,人家又不会对你感恩与负责,何必呢?

  • 颜丶超人

    工伤之间的工资是全额的吗?还是打折的

  • 毛毛虫起飞

    那如果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死了算工伤不?

    沪晓律 回复 @毛毛虫起飞: 要证明病发时处于工作状态

  • 今天陪我上学校

    我七岁了,我不知道。但我认为这应该算工伤。

  • 1523519xkhv

    讲的非常清楚,已转发朋友

  • 月夜范

    前几天本来工地太热,加上工资不及时因索要工资和包工头争吵上火引发脑干出血,没有了自主呼吸,加呼吸机保持生命体征超过48小时,各位朋友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有没有明白的

    沪晓律 回复 @月夜范: 有的地方将这种情形认定为工伤,但还未形成全国范围的统一裁判意见

  • 听书赏冬雪

    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