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方针

四不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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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方针

【记忆点:定义+含义+评价】

【定义】四不方针是指1926年由吴鼎昌、张季鸾、胡政之成立的“新记公司”接办《大公报》后,在其复刊号发表的《本社同仁之志趣》一文中由张季鸾提出的办报方针。即“不党、不卖、不私、不盲”。

【含义】

不党,即“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此外无成见、无背景。凡其行为有利于国者拥护之,其害国者纠弹之”;

不卖,即“声明不以言论作交易,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辅助,且不接收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资”,“不为金钱所左右”;

不私,即“本社同人除愿忠于报纸因有之职务外并无他图,易言之,对于报纸并无私用而愿向全国开放,使为公众喉舌”;

不盲,即不“随声附和”、“一知半解”、“感情所动不事详求”、不“评诋激烈,昧于事实”。

【评价】《大公报》长期以此为标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大报。


四不方针表明中国资产阶级报人对报业的认识在理论上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和高度。


四不方针将西方自由主义与中国式办报思想,言论自由与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是西方新闻专业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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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254558526

    没有后鼻音哎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