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19-《犬奸》

第一卷19-《犬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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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回响剧场

    押解小吏收受贿赂本就有罪,还聚众组织上百人观看行为艺术,以此谋利,罪更甚焉。

    王小乙336 回复 @回响剧场: 老师说的对,以正视听!

  • 非常剧作

    很难想象几百年前的文人居然有如此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光怪陆离的故事中,嬉笑怒骂尘世间的不平事……

  • 招鹤下云

    卧槽,这是我能听的?

    平遥的小宋 回复 @招鹤下云: 哈哈哈哈哈

  • 保护童年

    这个应该是真实案例记载

  • rit6a001

    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蓄一白犬,妻引与交,习为常。一日夫归,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官械妇,妇不肯伏,收之。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rit6a001 回复 @rit6a001: 异史氏为之判曰:“会于濮上,古所交讥;约于桑中,人且不齿。乃某者,不堪雌守之苦。浪思苟合之欢。夜叉伏床,竟是家中牝兽;捷卿入窦,遂为被底情郎。云雨台前,乱摇续貂之尾;温柔乡里,频款曳象之腰。锐锥处于皮囊,一纵股而脱颖;留情结于镞项,甫饮羽而生根。忽思异类之交,直属匪夷之想。龙吠奸而为奸,妒残凶杀,律难治以萧曹;人非兽而实兽,奸秽淫腥,肉不食于豺虎。呜呼!人奸杀则女拟以剐;至于犬奸杀阳世遂无其刑。人不良则罚人作犬,至于犬不良阴曹应穷于法。宜支解以追魂魄,请押赴以问阎罗。”

  • 克兰39

    故事好。播的棒,为此点赞!

    回响剧场 回复 @克兰39: 感谢支持

  • 招鹤下云

    嗐 ,借狗喻人呢

    wyh1314 回复 @招鹤下云: 现实中真有啊,前几年不是有个女的这样做,但是狗的那东西出不来了,最后她自己打的120😂

  • 老干妈拌干饭

    好家伙

  • rearrange

    路人和衙役更令人作呕

    八月草长 回复 @rearrange: 对呀,放现在就是拍摄传播淫秽片牟利,而且是强制妇女

  • 草与禾

    毁三观啊,兽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