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00:00
04:33

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林氏曰:此章形容道之无进,夷,平也,希微不可见之意,三字初无分别,皆形容道之不可闻,不可见,不可得尔。搏,执也,三者,夷希微也。三者之名,不可致诘,言不可分别也。故混而为一者,言皆道也。○吴氏曰:夷谓平夷,夷则泯灭无迹,故视之不见。希谓希疏,希则间阔无声,故听之不闻。微谓微茫,微则杳漠无形,故搏之不得。希夷微三者,虽欲究极言之而不可,故混同无所分别,而名之为一。○吕氏曰:夫无色之色,使离朱子羽方昼拭目扬眉而望之弗见也,无声之声,使光釒煏绶揭雇硎讉榷而听之弗闻也。无形之形,使贵育五丁持勇鼓臂竭力而搏之不得也。目既无所施其明,耳既无所施其聪,形既无所竭其力,则曰夷曰希曰微,三者其名虽殊,於道之体则一而已,亦犹万籁一风而异声,七窍同气而用殊,此三者皆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然合而言之,则混然吻合为一,虽有视听搏摸,皆不可得而分矣。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惚恍。

林氏曰:不皦,不明也,不昧,不暗也。上下俯仰之,上下二字亦不可拘,但言此道不明不暗,上下求之皆不可见耳。绳绳,多也。多而不可名,其终皆归於无物,故为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亦恍惚耳。○吴氏曰:其上其下,犹《易》言形而上形而下也。绳绳,续而不绝也。复,反还也。无物指道而言,复还返其初,则归於无物之道。《庄子》所谓德至同於初是也。道无物也,故无状无象,然其状其象,亦非如物之有状有象也,故曰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似有似无,故曰恍惚。○吕氏曰:夫形色之物,皆有涯际,唯道也先天先地,亘古亘今,散为冲气,布为太虚,与两仪并着,而其明不耀,忽焉处乎九地之下,与瓦砾同隐,而其幽不晦。循环斡旋,混成不间,绳绳不绝,不可以名称,不可以迹见,德备不显,虽欲以物喻,不可得也,故曰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荡然巍然,渊兮深兮,不可拟议测度。於无形中,则有无状之状,於无物中,则有无象之象。谓其有状,则状孰云有,谓其无象,则象孰云无。故曰妙有不有,真无不无,恍恍惚惚,缥渺氤氲,有无莫定,故曰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林氏曰:迎之而不见其首,无始也。随之而不见其后,无终也。执古之道,言其初自无而出也。以其初之无而御今之有,则可以知古始之所谓道者矣。纪,纲纪也,道纪犹曰人纪,犹曰王道之纲也。○吴氏曰:惟其惚恍,故迎之随之皆不可见。古谓在先,今谓在后,有谓万物之源,皆出於道,故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古始者,道也。○何氏曰:此章自执古之道以上,极虚本无末,乃言一有字,於以见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道御而王,大制不割,皆以至无为宗也。经曰:执大象,天下往,盖有不能御有,而御有者无也,言执者,持此以往也。

道德真经集义卷之二竟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