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2021年鞍山市市级道路运输经营信誉考核AAA级企业名单揭晓,10家道路运输企业、3家出租汽车企业光荣上榜。
据了解,此次获奖道路运输企业包括鞍山市顺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鞍山市中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鞍山市长途客运总站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博信交通客运有限公司、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鞍钢矿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鞍山市广联运输有限公司、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吊装运输分公司、鞍山冶金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获奖市级出租汽车企业包括鞍山市全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鞍山市公用事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鞍山市运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行业信誉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对全市市级357户道路运输经营者、33家巡游和网约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开展了年度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工作。在相关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评选出市级AAA级道路运输企业10家、AAA级出租汽车企业3家,进而夯实推进了道路运输、出租汽车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了经营者经营行为,强化了“履行诚信”服务意识。
同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信誉监督考核中发现,一些客、货运企业存在车辆技术档案填写不规范,维护与检测记录不全;GPS安装使用记录无签名或签名与文件上名字不符;行车安全日志填写不完整;从业人员档案不全、不体检、从业行为无记录;安全生产教育记录无签字;安全经费提取项目把握不准确等问题;个别驾校存在车辆不符、档案不全、有的学员培训合同填写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存在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驾驶员信誉考核档案内容不健全;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设施不健全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接下来将以此次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推进道路旅客、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范、诚信经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督促问题企业进行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企业诚信经营的情况继续跟踪督查落实,结合日常监管要求对企业实施闭环管理,拓宽监管数据来源,提升服务质量信誉和经营信誉监督考核进度。(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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