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电动车治理,广东高校这样做

加强校园电动车治理,广东高校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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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的普遍使用,为师生出行提供了便利,然而,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和使用上的不规范,使得乱停乱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颇为突出。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了解到,广东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安全,其中部分高校采取上牌、建设集中充电装置点的方式加强对校园内电动车的管理,也有高校“化零为整”投放专属共享非机动车,也有部分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全面禁止校园使用电动车。

华南农业大学:

投放专属共享非机动车

记者从华南农业大学获悉,为了帮助师生在校园中自由穿梭,早在2021年3-4月,华南农业大学启动了第一期共享非机动车投放计划,第一期投放车辆数量为2000台。其中,投放自行车1500台,投放电动自行车500台。

投放车辆的车身均有“紫荆出行”的贴花,用户只需要寻找车身印有“紫荆出行”的车辆通过二维码扫码借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的车身以活力黄为主色调,参考华农黄花风铃木的颜色;自行车的车身以樱花粉为主色调,参考华农樱花的颜色。共享非机动车的停车点主要设点为图书馆、饭堂、行政楼、各学院大楼等公共区域,以及学生宿舍区。第一期初步规划停车点数量为89个。

按照投放计划,华农共享非机动车的投放数量按在校生数量计算,合4人1台,核算总量为10000台。车辆分4期投放,其中2021年共投放5000台,2022年投放3000台,2023年投放2000台。这10000台车辆,共享单车为7000台,共享电动自行车有3000台。

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避免上楼充电引发火灾,华农还专门引进智能充电设备运营服务商,为校内师生提供安全的充电服务。此外,华农出台了有关办法,允许年满16周岁、2020年9月30日前在校在册学生可以申请一台电动自行车牌照(电动自行车须按照华农确定的时间登记在册,且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超过期限未登记的不接受上牌申请)。

华南理工大学:

禁止未安装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行驶

2021年11月25日,《华南理工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进校及在校内行驶须悬挂有效的广州市号牌和正式校园通行证;未领取广州市号牌的,须悬挂临时校园通行证。广州市号牌或校园通行证失效的,禁止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

记者了解到,华工自2022年3月1日起为已领取广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校园通行证,为到期尚未领取广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校园通行证(临时校园通行证使用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此次办理校园通行证免费。

自2022年5月1日起,华工禁止未安装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据悉,华工校园内原则上不再新增电动自行车。自2021年11月1日起,校内各类申办人员如确有需求且有办证指标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园通行证。

同时,华工要求,电动自行车须在充电柜(桩)等集中充电装置点充电,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或劣质充电器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办公楼、学生宿舍、实验楼、教学楼、住宅楼、图书馆、学生饭堂等建筑物内存放及充电。

广东工业大学:

禁止非服务类电动车在校园行驶、停放,引进共享自行车

去年12月,广东工业大学印发《广东工业大学全面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自2022年2月18日起,除服务类电动车外,禁止非服务类电动车驶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停放。服务类电动车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充电点充电、规范停放,严禁将电动车电池拆卸带入校园内宿舍、周转房、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充电和存放。学校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校园(包括所有校区在内)电动车专项清理工作。

同时,学校引进共享自行车,与运营公司协商,根据师生的需求,专车调度转运车辆,确保“有车可用、有处可停”。学校在不减少现有停车区域的情况下,在宿舍区、教学区划出专门停车区域,供师生停放自行车。

该方案对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师生一视同仁,教职工私人购置、使用的电动车也不能使用。师生员工因特殊原因确需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可于2022年1月15日前,提供个人及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向保卫处报备,保卫处发放“特别许可车辆”标识。

高职院校:

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据了解,早在去年2月,广东某头部高职院校已发布相关通告以规范校园电动车的管理。通告提出,校园内电动车充电必须在学校设置的校园电动车充电桩上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相关单位或个人即日起主动拆除已接的不规范充电线路,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学校要求,充电场所的电动车须有秩序停放进行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应及时拉走,不要长时间占用充电位置,以便其他电动车充电。电动车须停放在楼宇周边指定的停放点内,摆放整齐,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实验室、办公室、楼梯间等停放电动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霞虹、曾俊、王婧 通讯员:陈芃辰、卢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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