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周秦时期(前11世纪-前206)
礼乐制度:西周是奴隶制度发展到鼎盛的时期,它在殷商各种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的礼乐制度。统治者认为礼可以分别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起来就能够维护贵族的等级秩序统治人民。
特点:1、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配合不同的音乐;2、不同等级用不同数目和规格的音乐。
从天子到诸侯到卿大夫到士的乐器的摆放是按照四、三、二、一面摆放的。
歌舞队编制:天子八佾(列)“宫悬”、诸侯六佾“轩悬”、大夫四佾“判悬”、士二佾“特悬”。
一、西周的宫廷音乐
1.六代音乐:历代传下来的六部大型乐舞,黄帝《云门》尧《咸池》舜《大韶》禹《大夏》商《大濩huo》周《大武》
用于祭祀天地、山川、祖宗,特点规模宏大而声调平淡、舒缓,严肃静穆之感。
2.颂:大典乐歌,用于天子祭祀等典礼中,带有神话色彩;音调缓慢,用瑟伴奏。
3.雅乐: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概念之一。它的含义有(1)是指宫廷里的一切祭祀典礼之乐,所谓“纯正典雅”之意;(2)具体所指,黄帝至西周时期的“六代之乐”。它长期以来与俗乐对立,成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重要概念。大雅,与颂相似;小雅,接近民歌,常用于士大夫饮酒礼中,用瑟或琴伴奏,称为“弦歌”。
4.房中乐:后宫内侍宴时唱奏的乐歌,以周南、召南之类民歌为主,用琴瑟伴奏。
5.四夷之乐:来自秦楚吴越等边区民族音乐,多属歌舞性质,吹奏乐伴奏。
周王朝的音乐机构归“大司乐”领导,业务包括音乐行政、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培养对象,世子(贵族子弟)、国子(公卿大夫子弟);内容。乐德(音乐思想)、乐语(演唱艺术)、乐舞;十三到二十岁
二、民间俗乐
1、郑卫之音也称“郑声”,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概念之一。指的是(1)广义上讲,是与宫廷的祭祀典礼的所谓‘雅乐”形成对立的一切民间音乐。具体是指,春秋末期,在郑国、卫国民间兴起的以男女爱情为演唱对象的民间音乐。它长期以来与雅乐对立,成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重要概念。节奏活泼、表情丰富,与宫廷雅乐的“和平静穆”形成鲜明对比。
2、湖北随县出土的战国曾侯乙编钟,全套共64枚,每钟能发两音(隧音和鼓音),音域达5个八度以上C-d4,中心音域约3个八度内能奏出完整的半音列,显示了乐器制造的高度水平。
3、出现了“八音”分类法,按制作材料乐器分金(钟)石(磬)土(缶)革(鼓)丝(琴)木(杵)匏(笙)竹(萧)
4、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也
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
六律:只用一个“变音”的六声音阶。
十二管:一组能奏出十二个不平均律半音列的律管,黄钟(宫)大吕、太簇(商)夹钟、姑洗(角)仲吕、
旋相为宫:以宫音为主,若与十二律相配,则可构成十二个不同音高的宫调
5、三分损益法
按四、五度关系计算,以黄钟(宫)为基音,然后增减三分之一,依次求上下四、五度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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