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暴君和教主

乔布斯传:暴君和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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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二(2)班 梅子宸


如果苹果公司是一个王国,那乔布斯无疑是一个暴君。

这体现在他对员工的极致苛刻甚至是攻击性,沃兹曾说乔布斯对他认为不聪明的人都会很粗暴,有时候乔布斯看着员工不顺眼就无缘无故地劈头盖脸的骂,这种暴躁感甚至是乔布斯本人都无法控制的。乔布斯身上有一种后人称为的“现实扭曲立场”的特质,他会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表现自己、掌握局面、把自己的魅力转化为诱导人、歪曲现实的一种超强说服力。

这种表现其实源自于乔布斯性格深处的极端偏执和完美主义追求。他可以把“仅使用水果和蔬菜”的强制性饮食习惯坚持一辈子。但这种极端性格让乔布斯一生中充满着诸多矛盾与“不合”,就像在学校时的不合群,打心底的不想跟老师或者班上的其他人有任何交集。

乔布斯不像大多美国平民一样信仰宗教,他不相信权威,更不指望上帝,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对具有神秘色彩的禅宗颇感兴趣。他曾在大学里跟好友开创了一间“冥想室”,从此他意识到,基于直觉的理解和意识,比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更加重要。为了养怡自己的精神世界,他甚至在印度留了七个月,自此之后每天坚持早晚的冥想和禅修,坚持着严格的素食计划,有时偶尔断食。

乔布斯曾经穿着橘黄色的袍子、手中拿着一本《此时此地》、赤着脚去上班——这是在雅达利公司工作的时候。自然地,与同事们清一色的黑白西装格格不入,以至于阿尔·奥尔康也将他安排在晚班,美其名曰“为了公司内的和谐“。虽说乔布斯喜爱禅宗,但似乎禅修者身上的平和与宁静的气质从未降临到乔布斯身上,他依然是一个公认的”暴君“。这何常不是一个有趣的悖论呢?即便如此,乔布斯从禅宗里感受到了比商业利益最大化更重要的东西,以自己微弱的力量,去回放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在这一点来看,他似乎又是一个理想“教主”。

科学怪才和艺术家

说乔布斯是一个科学家,更不如说他是一个艺术家,因为并没有人称他为“科学怪人”或者“书呆子”。他有着很强的艺术审美和感受力,能够从容地沉浸在文学感性和科学的理性交织的平面中。

高中时的乔布斯最喜欢《李尔王》和《白鲸》,而这两本书的主人公都是一个“最固执”的形象。他也曾与好友四处寻找鲍勃·迪伦的音乐带,不全是因为音乐的美丽,而更重要的是“迪伦的话可以触动我们心中的创造性思维”。他也曾拒绝上伯克利或者斯坦福等名校,因为在他心里,是渴望更富有艺术性、有趣的大学。在旁人看来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不走正规的路子”的他,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伟大事业。

在过去,电脑只是懂编程的人的附属品,当时并没有如今的图标类指引,而是输入一串串代码,电脑才得以运行。所以老百姓即使有了电脑也无法使用,更别说外形的美观了。而乔布斯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使所有人都能看得懂计算机,用了更直观的表达方式。又比如坚持不在电脑里装散热风扇,因为他认为“有悖于禅意”。几乎不会有人去关注一个小小的内置风扇的问题,但无意之中,乔布斯解决了行业内一个重要的电路难题,苹果公司也在世间广为流传起来。

我曾去过乔布斯故居,但只能在栅栏外围观看。他的花园里有许多花草,好像是从未打理,但长出墙外的苹果树枝干又格外的显眼,要知道在自家花园种出这么大的苹果可不是一件易事。远远看来不像是一个名人应该住的地方。而就从这里,从另一个租来的小破车库,创造了“科技必定与完美的设计,甚至是浪漫结合在一起”的科技时代。

比起处处圆滑、满脸堆笑的人,我们更需要臭着脸、如暴君一般的实业家——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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