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咱们谈谈赎罪券。
所谓「赎罪券」就是教皇颁发的“大赦证明书”。是由羊皮纸制成的一张赦免罪行的纪念证书。所以也被称为“赦罪券”或者“赦罪符”。
它源起于十字军时代。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UrbanⅡ1035—1099年)号召第一次十字军东征(Clermont-Ferrand),同时宣布:凡为了保护耶路撒冷教会而不是为了求取自身的光荣而参加十字军的,可以取消其所有的“暂罚”。
所谓“暂罚”(Temporal Punishment)就是暂时的惩罚,是相对于“永罚”而言的(Eternal Punishment ),是个天主教神学概念,可以简单理解为:天主教认为犯罪且拒不忏悔者,死后灵魂永不得赦,所以被称为“永罚”。而忏悔者虽已忏悔,但如果生前未能对其罪补赎,永罚可免但暂罚不能免。暂罚只能通过教廷颁布的大赦才能免除。而只有教皇才有颁赐大赦的权力所以所谓赎罪券,就是教宗颁发的赦免“暂罚”的证明书。
赎罪券的神学依据,简单说就是:教廷认为耶稣基督,圣徒以及教廷封圣的圣人,他们为世人赎罪的功德远远超出了他们自己的灵魂救赎所需。根据“圣徒相通”的教理。他们的超出的“善德”就被存放在神恩宝藏库里,教皇就可以用这些宝藏赦免世人的罪恶。
早期的赎罪券是只有参加十字军者才能获得后来演变成, 即使不能实际参加十字军,但对十字军能提供资助的人也可以获得“大赦”。后来又变成了不仅仅限于十字军,只要是对教会提供资助者也可以获得。这就使赎罪券逐渐演变成了对捐资者的回报,也成了教会筹募资金,修建教堂的一种方式。宗教史学家罗兰班顿(Roland Bainton)说:“中古时代所有最宏伟壮丽的教堂,几乎都是以这种方式筹款兴建的。”
1294年本笃·卡埃塔尼(Benedetto Caetani)当选教宗波尼法爵八世(Bonifacius PP. VIII),他宣布1300年为“禧年”。教廷圣赦院宣布:凡在“禧年”到罗马朝圣的信徒都将得到“大赦”,而凡未能亲身到罗马朝圣,但用捐款代替者,也可以得到“大赦”。这就是“赎罪券”商业化的开始。换句话说,花钱可以直接购买赎罪券了。
所谓“禧年”也被称为“圣年“,25年一次。简单说,天主教认为是宽恕之年,只有教宗有权颁布“禧年”的到来,现在通常是每隔25年举行一次。
大约到14世纪中期,也就是教皇本笃十二世时期(Benedictus PP XII),赎罪券就开始明码标价出售了。教廷公开制定了“赦罪价目表”,根据出钱多少,赦免不同的罪过。从此赎罪券就像有价证券一样,教会开始主动推广销售,并把赎罪券销售当成了不可或缺的,很重要的教会收入来源。而教会的这种割韭菜式的敛财之道,愈演愈烈,就引起了许多世俗贵族的不满,因为这伤害到了他们的切实利益。
同时不良教士在承揽赎罪券的销售中,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不仅把赎罪券庸俗化,而且违背教义,亵渎神圣,并且中饱私囊,贪污腐败,而这也引起了教会内部的批评。
1515年教皇利奥十世为(Pope Leo X, Giovanni di Lorenzo de' Medici)为重建圣彼得大教堂募集资金,再次发行赎罪券,终于引发了最大的教廷信任危机。1517年马丁路德发表(Martin Luther)《九十五条论纲》,以讨论赎罪券的功能与作用为名从神学理论上,公开质疑赎罪券的合法性。
很多历史文本记载,马丁路德在1517年10月31日将他的《九十五条论纲》张贴在了维滕贝格的城堡教堂大门上,这个说法流传甚广,但是其实并没有历史依据,这其实只是一个很有画面感的文学描述。
《九十五条论纲》是个简称。它的正式名称是《关于赎罪券的意义与效果的见解》,原文是拉丁文写的,本来属于神学理论的学术论文,但意想不到的是,德意志世俗贵族对马丁路德的观点纷纷响应,推波助澜的表示支持,并对受到教廷威胁的,马丁路德提供庇护。
《九十五条论纲》也很快被翻译成德文,并被印刷成小册子四处传播,而对由此产生的随后的一系列事件,教廷逐渐失去了控制,马丁路德也在
德意志贵族的支持下越走越远。从一开始讨论赎罪券有没有赎罪的作用,发展到质疑教廷的赎罪权,最后演变成了与罗马教会决裂,公开挑战教宗的权威,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了教会的第三次大分裂,新教产生。
所以通常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是赎罪券,具体说是教皇利奥十世为重建圣彼得教堂发行的赎罪券,是引发宗教改革运动的原因。
表面上看这个说法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其实重建圣彼得大教堂只是这次发行赎罪券的理由,并不是其真实的原因。或者最多只能说是原因之一
因为这次的赎罪券,其实只是一次小规模的定向发行,具体说就是只在阿尔布雷希特主教所管辖的教区销售,而销售所得也是由教皇和阿尔布雷希特各得一半。所以阿尔布雷希特其实才是这次赎罪券销售主要的策划者和推动者。
阿尔布雷希特全名叫阿尔布雷希特·冯·勃兰登堡(Albrecht von Brandenburg),他是勃兰登堡选帝侯约翰·西塞罗的小儿子(Johann Cicero),9岁受封为勃兰登堡的藩侯爵位,23岁成为马格德堡大主教,28岁成为美因茨大主教和枢机主教。美因茨大主教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七大选帝侯之一,神圣罗马帝国的七大选帝侯中有三个是主教诸侯四个世俗诸侯三个主教诸侯就是科隆教区大主教。特里尔教区大主教和美因茨教区大主教,而枢机主教简单说就是神职地位仅次于教皇的主教,选帝侯是有权出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诸侯。枢机主教是有权出任教皇的主教,因为通常穿红色法袍,所以也被俗称为红衣大主教。
也就是说年仅28岁的阿尔布雷希特,既拥有了可以出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世俗权力。也拥有了可以出任教宗的宗教地位。但是这一切并不是仅仅因为他显赫的家世更不是因为他过人的才华与能力,而是花了大把银子,在僧俗各界运作勾兑的结果。简单说就是花钱买来的权力与地位。所以为此他欠下了,富格尔家族一大笔巨款(Fugger),为了还债他与教皇利奥十世达成了一个合作,就是教皇以重建圣彼得大教堂的名义,在阿尔布雷希特所控制的教区,定向发行一批赎罪券,销售所得阿尔布雷希特与教皇各得一半。所以这批赎罪券,实际上就是阿尔布雷希特为取得美因茨大主教和枢机主教职位筹款的。重建圣彼得大教堂只是对外宣称的理由。
当时的马丁路德是维滕贝格大学的神学教授(Wittenberge),属于萨克森-维滕贝格公爵管辖的萨克森公国本来并不是这次赎罪券的销售地区,萨克森公国的统治者弗里德里希三世(Friedrich III )也禁止在他的领地销售赎罪券。但是因为赎罪券的销售承办人若望·特次勒(Johann Tetzel)四处巡讲宣传 这批的赎罪券是所谓“全大赦赎罪券”,就是一种无限的全效赎罪券,可以赦免所有的罪与罚,可以让人恢复到像初生婴儿一样的状态,所以也有很多虔诚的信徒跨区去购买。
而马丁路德就是在听说若望·特次勒在不允许推销赎罪券的于特博格(Jueterbog)宣道推销赎罪券之后感到非常愤怒,严厉谴责特次勒的行为并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也就是说最初的冲突是因为赎罪券的经办人特次勒跨区违规销售引起的。
所以很难说马丁路德在一开始究竟是对赎罪券本身不满,还是对跨区违规销售赎罪券不满;马丁路德究竟是被德意志的贵族所利用,被推上宗教改革的风口浪尖,并逐渐成为宗教改革领袖的,还是这件事从一开始马丁路德扮演的就是贵族势力的代言人的角色。不过有一点应该可以肯定,就是从始至终马丁路德的立场似乎都不是代表教会而是代表诸侯。这个问题我们先不展开了,下一次在宗教改革的专题中我再做分析。
还有二个人物需要补充一下,一个是被马丁路德严厉谴责的若望·特次勒,中文中也被翻译成约翰·台彻尔。他是赎罪券事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他也是在宗教改革的新教历史叙事中,被严重污名化的人物。
简单说特次勒其实是一个极其虔诚的人。他也只是赎罪券的一个具体经办人。他与马丁路德的争论也是神学理论的观点之争。把他描绘成一个贪婪无耻道德败坏的“坏人”并不是事实,而是恶意的人身攻击。那个流传甚广的绘声绘色的说法,说他对信众说:“只要钱箱一响,灵魂就能得救”是没有任何依据杜撰的,只是为了丑化他的贪婪与无耻。
说他贪污赎罪款,伪造赎罪款钱箱,也都是没事实根据的造谣。事实上就是因为特次勒在某些历史叙事中,被称为是“赎罪款的守护人”和“路德的敌人”,所以在另一些历史叙事中,他就成了无耻贪婪的赎罪券商人和道德败坏的坏人。包括马丁路德本人,他在《九十五条论纲》和在赎罪券事件中致枢机主教阿尔布雷希特的信中对特次勒的攻击,如今都已经证明不是事实,而是恶意的捏造和诽谤。
另一位人物就是赎罪券的幕后主谋-阿尔布雷希特主教。可以说发售赎罪券就是因他而起。他也是主要受益人。但是马丁路德在德意志贵族的支持下挑起了冲突之后,阿尔布雷希特却并没有坚定地站在教宗一边,而是态度暧昧地从中调解主张双方和解。因为他的主要目的其实是筹款还债。如果教宗坚持让马丁路德认罪受罚,他认为不现实。而如果教宗妥协,放弃赎罪券,他的筹款计划快就会落空。最后阿尔布雷希特以允许新教徒在他的教区传播新教作为交换,让新教徒替他还清了为获得枢机主教职位而欠下的50万弗罗林。所以宗教的背后总有政治,而最高的政治就是妥协。
最后需要再说明一下,赎罪券制度即使到今天也没有消失。只是在16世纪中期的特伦托大会(The Council of Trent)之后,停止了售卖赎罪券(Concilium Tridentinum 1545-1563 ),规定只有履行了教廷要求的善工的信徒,才能获得大赦。2000年以来,2006,2008,2009,2011年教廷都颁发了赎罪券。
也就是说,当年马丁路德提出的赎罪券到底能不能赎罪的问题,至今也没有答案。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