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
包拯廉洁公正,不附权贵,且英明决断,敢于替老百姓伸冤打抱不平,所以大家都称之为“包青天”或“包公”。因为他面部黝黑,做事一丝不苟铁面无私从而人们还称包拯为包黑炭。后世更是将他奉为神明崇拜。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一些权贵听到包拯执法严明,都吓得不敢为非作歹。有个权贵想通关节,打算送点什么礼物给包拯,旁人提醒他,别白操心了,包拯的廉洁奉公是出了名的。他原来在端州(今广东肇庆)做过官。端州出产的砚台,是当地的特产。皇宫规定,端州官员每年要进贡一批端砚到内廷去。在端州做官的人往往借进贡的机会,向百姓大肆搜刮,私下贪污一批,去讨好那些权贵大臣。搜刮去的端砚比进贡的要多出几十倍。后来,包拯到了端州,向民间征收端砚,除了进贡朝廷的以外,连一块都不增加。直到他离开端州,从没有私自要过一块端砚。那权贵听了,知道没有空子好钻,也只好罢休。后来开封府的男女老少,没有人不知道包拯是个大清官。民间流传着两句歌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阎罗”是传说里管地狱的神。)包拯对亲戚朋友也十分严格。有的亲戚想利用他做靠山,他一点也不照顾。日子一久,亲戚朋友知道他的脾气,也不敢再为私人的事情去找他了。宋仁宗很器重包拯,提升他为枢密副使。他做了大官,家里的生活照样十分朴素,跟普通百姓一样。过了五年,他得重病死了,留下了一份遗嘱说:后代子孙做了官,如果犯了贪污罪,不许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许葬在咱包家的坟地上。由于包拯一生做官清廉,不但生前得到人们的赞扬,在他死后,人们也把他当作清官的典型,尊称他“包公”,或者叫他“包待制”、“包龙图”(包拯得过天章阁待制、尤图阁学士的官衔)民间流传着许多包公铁面无私、打击权贵的故事,还编成包公办案的戏曲和小说。虽然其中大都是虚构的传说,但是也反映了人们对清官的敬慕心情。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包拯在开封府病逝,终年六十四岁。宋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责编:马露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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