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早年曾为执业律师,立志为少数民族服务,执业期间即发表过以法律为背景的短篇侦探小说,由于颇受欢迎,因而改写长篇侦探小说,在《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之后,正式成为专业作家。加德纳的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
西方侦探小说创始人是19世纪的美国作家爱伦·坡,他的《莫格街凶杀案》、《金甲虫》和《被窃的文件》,由于故事情节富于戏剧性,注重细节描写,推理合乎逻辑,至今脍炙人口。随后经英国的柯南·道尔、陶乐赛·赛耶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作家的仿效推进,使侦探小说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的通俗文学样式。自本世纪30年代起,它在美国的特定环境中又有了新的发展,除了出现以达谢尔·哈默特和雷蒙·钱德勒开创的硬汉派侦探小说之外,还衍生了许多旁支,诸如法庭侦探小说、犯罪小说、警察小说、间谍小说、惊险小说、神秘小说、国际政治小说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小说占据了西方通俗文学的很大一部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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