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高校和地方两个专项招生计划启动

广东省2022年高校和地方两个专项招生计划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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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省2022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高校、地方两个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汕头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16所广东省本科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共2200个,招生专业以为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

广东省2022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仍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广东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

据悉,“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2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考生必须在4月19日—25日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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