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安清心。感谢收听喜马拉雅头条频道独家播出的跳出合同里的陷阱。
昨天,一则“蜜雪冰城门店违法使用童工被罚”的新闻引发了热议。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4月2日,浙江省天台县蜜雪冰城饮品店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违法使用童工,被浙江省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25万元。涉事门店负责人表示“女孩15岁,不上学了,是被家庭抛弃的孩子,出来找工作。当时招她可能是出于责任心吧,感觉孩子太可怜了。”同时表示女孩现在已经走了,门店负责人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门店负责人考虑到女童的情况,为其提供了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让被家庭抛弃的孩子有了暂时的容身之所,在情理是说得过去的。但是这里我们一定要明确,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要求是不允许雇佣未满16周岁的童工的。具体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来看一下。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称为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所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那么这种禁止是不是不近人情呢?是不是在面临着蜜雪冰城类似情况的时候,我们就要把孩子推到门外,置之不理呢?实际上并非如此。
我国法律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其实蜜雪冰城的涉事女孩,正值青春期,心理尚未成熟,一旦被推上社会,将会面临很多危险。相信在向蜜雪冰城门店求助的时候,她应该也是有很多难言之隐的。那么社会应该如何做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遇到这样的情况,除了积极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帮助之外,还应当尽快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或者向当地妇联求助。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是依法提供救助的,我们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还有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接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委托,收留抚养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接收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16周岁的特困人员。而且新闻中的女孩应该还在上初中,当地教育部门应当尽快启动相关工作,让女孩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所以,我们还是要坚守法律的底线,这个事件并不是法律与道德的碰撞,而是对法律的无知。所以希望大家提高法律意识,知法守法,还要说一个题外话,一则普通的新闻,因为涉及了未成年人而变得不普通,希望广大网友理性关注评论,既不要对涉事门店进行抨击和网暴,更要给女孩更多的保护空间。有些报道,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就可以了,后续的持续报道我个人认为并不是很有必要,尤其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成长道路上已经有了一些磕绊,我们就不要人为去制造更多的磕绊,给成长以时间,给心灵以空间。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收听。期待下次见。
就像知道,那个女孩去哪了,以后怎么生活
那个孩子后来的遭遇也令人担心
安清心 回复 @涉外法治沙龙: 是啊,孩子最无辜了
如果不是活不下去,谁会小小年纪出来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