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阳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 索赔18.3万元

小沈阳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 索赔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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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自媒体人“万小刀”发文称,艺人小沈阳以“肖像权纠纷”为由起诉他,索赔18.3万元。“万小刀”已收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传票,该案将在4月20日开庭审理。



“万小刀”称,小沈阳起诉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曾在其微信公众号“万小刀”上,发布题为《小沈阳“爆红与过气”始末》的文章。这篇文章采用了《鲁豫有约》等媒体采访小沈阳的截图。小沈阳以此认为“万小刀”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将“万小刀”起诉至法院。



小沈阳起诉自媒体索赔18.3万元



根据“万小刀”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小沈阳起诉广州云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为“万小刀”。小沈阳起诉的理由为:小沈阳是知名艺人。代表小品有《不差钱》《捐助》《同桌的你》。代表电影有《猛虫过江》《情圣》《西游记女儿国》。曾获得过2010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30名;2011年,获得华鼎奖华语年度电影十佳新锐演员。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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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木I久

    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