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和28日,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收到两项分别由“None Of Your Business” (NOYB)和La Quadrature du Net(LQDN)非盈利组织根据GDPR第80条提出的集体投诉,并声称其代表的数据主体已累计达到9974人。2019年1月21日,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认定谷歌存在两类违反GDPR的行为,一是违反透明原则和信息提供义务,二是违反了为个性化广告处理提供法律依据的义务,以此对谷歌开出5000万欧元的罚单。希望通过分析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对谷歌的处罚决定,帮助国企进一步理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透明原则”以及“知情、同意”等概念的基本含义和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