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二十九年(壬辰,公元四五二年)
春,正月,魏所得宋民五千馀家在中山者谋叛,州军讨诛之。冀州刺史张掖王沮渠万年坐与叛者通谋。赐死。
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爱惧诛,二月,甲寅,弑帝,尚书左仆射兰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发丧。延、疋以皇孙濬冲幼,欲立长君,征秦王翰,置之秘室;提以濬嫡皇孙,不可废。议久不决。宗爱知之,自以得罪于景穆太子,而素恶秦王翰,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宫便门入禁中,矫称赫连皇后令召延等。延等以爱素贱,不以为疑,皆随入。爱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于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缚,斩之;杀秦王翰于永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为皇太后,以爱为大司马、大将军、太师、都督中外诸军事、领中秘书,封冯翊王。庚午,立皇子休仁为建安王。
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庙号世祖。
上闻魏世祖殂,更谋北伐,鲁爽等复劝之。上访于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为:“淮、泗数州疮痍未复,不宜轻动。”上不从。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诏曰:“虐虏穷凶,著于自昔;未劳资斧,已伏天诛。拯溺荡秽,今其会也。可符骠骑、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统,东西应接。归义建绩者,随劳酬奖。”于是遣抚军将军萧思话督冀州刺史张永等向碻磝,鲁爽、鲁秀、程天祚将荆州甲士四万出许、洛,雍州刺史臧质帅所领趣潼关。永,茂度之子也。沈庆之固谏北伐;上以其异议,不使行。
青州刺史刘兴祖上言,以为:“河南阻饥,野无所掠;脱诸城固守,非旬月可拔。稽留大众,转输方劳;应机乘势,事存急速。今伪帅始死,兼逼暑时,国内猜扰,不暇远赴。愚谓宜长驱中山,据其关要。冀州以北,民人尚丰,兼麦已向熟,因资为易,向义之徒,必应响赴。若中州震动,黄河以南,自当消溃。臣请发青、冀七千兵,遣将领之,直入其心腹。若前驱克胜,张永及河南众军宜一时济河,使声实兼举,并建司牧,抚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军都,因事指麾,随宜加授,畏威欣宠,人百其怀。若能成功,清壹可待;若不克捷,不为大伤。并催促装束,伏听敕旨。”上意止存河南,亦不从。上又使员外散骑侍郎琅邪徐爰随军向碻磝,衔中旨授诸将方略,临时宣示。
尚书令何尚之以老请致仕,退居方山。议者咸谓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诏书敦谕数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复起视事。御史中丞袁涉录自古隐士有迹无名者为《真隐传》以嗤之。
秋,七月,张永等至碻磝,引兵围之。
壬辰,徙汝阳王浑为武昌王,淮阳王彧为湘东王。
初,潘淑妃生始兴王濬。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宠于上,恚恨而殂,淑妃专总内政。由是太子劭深恶淑妃及濬。濬惧为将来之祸,乃曲意事劭,劭更与之善。
吴兴巫严道育,自言能辟谷服食,役使鬼物;因东阳公主婢王鹦鹉出入主家。道育谓主曰:“神将有符赐主。”主夜卧,见流光若萤,飞入书笥,开视,得二青珠;由是主与劭、濬皆信惑之。劭、濬并多过失,数为上所诘责;使道育诉请,欲令过不上闻。道育曰:“我已为上天陈请,必不泄露。”劭等敬事之,号曰:“天师”。其后遂与道育、鹦鹉及东阳主奴陈天与、黄门陈庆国共为巫蛊,琢玉为上形像,埋于含章殿前;劭补天与为队主。
东阳主卒,鹦鹉应出嫁,劭、濬虑语泄,濬府佐吴兴沈怀远;素为濬所厚,以鹦鹉嫁之为妾。
上闻天与领队,以让劭曰:“汝所用队主副,并是奴邪?”劭惧,以书告濬。濬复书曰:“彼人若所为不已,正可促其馀命,或是大庆之渐耳。”劭、濬相与往来书疏,常谓上为“彼人”,或曰:“其人”,谓江夏王义恭为“佞人”。
鹦鹉先与天与私通,既适怀远,恐事泄,白劭使密杀之。陈庆国惧,曰:“巫蛊事,唯我与天与宣传往来。今天与死,我其危哉!”乃具以其事白上。上大惊,即遣收鹦鹉;封籍其家,得劭、濬书数百纸,皆咒诅巫蛊之言;又得所埋玉人,命有司穷治其事。道育亡命,捕之不获。
先是,濬自扬州剌史出镇京口,及庐陵王绍以疾解扬州,意谓己必复得之。既而上用南谯王义宣,濬殊不乐,乃求镇江陵;上许之。濬入朝,遣还京口,为行留处分,至京口数日而巫蛊事发。上惋叹弥日,谓潘淑妃曰:“太子图富贵,更是一理,虎头复如此,非复思虑所及。汝母子岂可一日无我邪!”遣中使切责劭、濬,劭、濬惶惧无辞,惟陈谢而已。上虽怒甚,犹未忍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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