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办台(考的多)
“四级办台”是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策,指出除了中央台和 省级台,凡是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县(旗)都可以开办电台、电视台,市、县台的任务主要是转播中央台、省台的节目,也可自办节目播出,共同覆盖各市各县,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格局。该方针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地方各级 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充分吸收地方机动财力,加快广播电视的发展步伐, 该方针彻底改变了原来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办电视的事业格局,使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结 构向多级办台转变。但同时也致使电视事业结构失衡,出现大量的重复建设、重复制作、重 复播出、重复覆盖问题,导致重复投资,增加成本,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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