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劳动(了解)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异化劳动”概念,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应该是劳动主体主动创造对象以实现自身的活动,应该体现着劳动主体的本质,但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却变成了一种不依赖于劳动主体并反过来支配和奴役其自身的活动,劳动具有了异化的性质。
马克思论述了异化劳动的具体表现为:
①劳动成果与劳动相异化。本来劳动成果应为劳动的物化或对象化,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对象世界为资本家所有,劳动者并不拥有“普遍而自由地”与对象世界发生关系的权利,而只拥有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权利。
②劳动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感到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受到摧残。其次,劳动此时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一种被迫的强制劳动。最后,对劳动者来说,劳动的外在性就表现为他自己在劳动过程中不属于他自己,而属于别人。
③劳动者同他的类本质相异化。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都转变为商品,包括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不是满足实现自由自觉“类”本质的需要,而是成为维持自己肉体生存需要的手段,人的吃、喝、生育等类似动物性本能则成了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
④以上三种事实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工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不仅生产出与自身对立的产品,而且生产出一个跟劳动疏远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它包含着两种关系:工人对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以及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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