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法治一般原理

15、法治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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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一般原理
一、法治: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作为重点、以保障人权和维护正义为根本价值的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原则和方式。
二、人治:是一种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和能力来管理社会和治理国家的治理方式。
1、人治与法治的关系: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3)政治和观念基础不同
2、法治优于人治的原因:1)法治依靠的法律比人治所依靠统治者的意志和能力更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
2)法治比人治更能体现现代价值观念
三、法制:即法律制度的简称。
1、法治与法制的区别:1)与权力的关系不同;
2)产生和存在的时间不同;
3)与现代价值观念的关系不同
2、法制与法治的关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有法治一定有法制,但是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
四、德治:1)充分注重道德的教化作用,通过道德的教化和规范作用来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治理方式;
2)充分注重统治者和道德典范意义,通过统治者的典范作用来治理社会和国家的治理方式
1、德治与法治的关系:1)两者的基本准则不相同;2)冲突解决办法不同;3)与人治的关系不同
2、法治优于德治的原因:1)法律与道德的差异决定了法律比道德更适合治理国家和社会。这是法治优于人治的客观基础;2)现代法治比传统德治更能体现时代性和先进性,更具现代价值观念
五、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方式的总和,是使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而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性的过程,它即包括能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也包括非正式的安排
治理与法治的关系:1)法治为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提供了制度基础;2)法治为政府治理行为提供了基本规范;3)法治为治理行政与行为提供程序保障;4)法治为治理的良好推进提供救济途径;5)法治保证治理的服务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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