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3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
(元朝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继续发展
元朝统一南北、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回族在这一时期开始形成。元朝确立行省制度,对边疆的控制较之前代更为强化。对漠北、东北、云南、吐蕃等边远地区、元朝因地制宜地实施了有效的行政管理。
明清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
明朝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治理,仍实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对西藏地区多封众建以分其势,对西南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清朝是继元之后又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基本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经过清朝的统治,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整体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1元朝的民族关系
——背景:元朝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辽、宋、西夏、吐蕃、大理等政权长期并存和对峙的局面,完成了全国的统一。
——统治政策
①“行汉法”。
②“因其俗而柔其人”,对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
——边疆管理
(1)西藏: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2)东北、云南:设行省,征发赋役
(3)东南: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屿和琉球
3-1据《元史》载:“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地。”元朝对历来由少数民族自我管理的地方,在赋役征发方面实现了与内地整齐划一。这说明元朝加强了对边疆的管辖
2明朝的民族关系
(1)中央机构:除礼部、鸿胪寺外,还有负责培养各种民族文字翻译人才的提督四夷馆。
(2)边疆管理
①北方:防御与交流并存
a.防御:明朝在西起嘉峪关、东到鸭绿江一线,陆续修筑长城,防范蒙古骑兵入境袭扰,并
沿长城布置一系列军镇,号“九边”
b.交流: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各族开展贸易
(军事防御的长城,为什么不能完全隔断长城内外的交流?
明朝修筑长城,并且沿长城布置一系列军事重镇,号“九边”,但在相对和平的时候,在“九边”的辽东、宣府、大同等地,也会开放马市。
中原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贸易早在明朝以前就已经有了。如唐朝“以金帛市马”,宋与辽、金之间的交易物品更广泛,明朝也通过食物、纺织品、日常生活品及其他手工业制品与蒙古族进行交易。蒙古族提供的商品主要是马,故称“马市”,当然也会有牛、羊、羊毛、马鬃、皮张等商品。)
3-1 明朝前期,在北方设立九边重镇防范蒙古,但蒙古军队多次南下掳掠,甚至俘虏皇帝,威逼北京。明朝后期,明王朝与蒙古达成协议,边镇开设互市,边民自行贸易,从此蒙古基本不再构成边境威胁。“明王朝与蒙古达成协议,边镇开设互市,边民自行贸易,从此蒙古基本不再构成边境威胁”体现的是经贸往来有利于民族之间关系的稳定与和睦,这一变化反映出经贸往来利于民族之间亲善和睦
②实行羁縻政策
a.东北:设都司、卫、所,对女真等族进行管理
b.西北:设赤斤蒙古、沙州、哈密等卫
c.西南:设土司
卫所和土司官员由各族酋长世袭任职,统领部属,按时向朝廷进贡土物,接受朝廷征调军兵
d.西藏:敕封西藏僧俗领袖为“王”“法王”,建立羁縻性质的督司等机构,对西藏地方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3-2 《明会典》记载:“西番,古吐蕃地。元时为郡县,洪武初因其旧职。于是乌思藏番僧有阐教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统化番民,又有护教王、大乘法王、大宝法王凡七王,俱赐银印,令比岁或间岁朝贡。”“阐教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大乘法王、大宝法王”是明朝廷封授给西藏地区僧俗首领的称号,“令比岁或间岁朝贡”指进京朝贡模式,这一记载主要反映的是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采取的进京朝贡模式。
3-3 说明“俺答封贡”对明朝的积极影响。明朝自建国以来,就不断受到蒙古的骚扰,这一状况延续了两百余年。明政府虽把对付蒙古势力作为边防的重点,并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无论是进取,还是防御,都一直未能消除明朝北方的祸患。俺答封贡发生于隆庆五年年(1571年),是明朝少数以非军事手段解决与外族敌对关系的事件。在明朝中央内阁大臣高拱和张居正的策划下,加上地方上的宣大总督王崇古及大同巡抚方逢时操作下,成功把握把汉那吉与其祖父、鞑靼首领俺答因家事争执而降明的机会,达成了封贡及互市,结束了近二百年的敌对状态。明朝又凭借在铲除赵全等汉奸之后,削弱了鞑靼内部的组织力,形成了往后上百年,明朝北边绝少爆发大规模战争的格局。也就是说,俺答封贡后,北部边疆各民族友好相处。“边境休息,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军民乐业,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俺答封贡对明朝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它维持了北部边疆稳定,减少百姓伤亡,有助于边境地区农业经济和封贡互市的发展;北部地区的和平促进了民族交融。
3 清朝的民族关系
——中央: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
——西北:
(1)满蒙联姻: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
(2)军事斗争:平定漠西蒙古准噶尔部叛乱,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巩固了西北边疆
3-4 1691年,康熙与蒙古各部落首领在多伦会盟,同意喀尔喀蒙古实行编旗的请求,除保留喀尔喀蒙古原有的汗号外,取消蒙古贵族旧的等级名称。会上对首倡来归者、奏请编旗者等进行了表彰和封赏。康熙与蒙古各部落首领在多伦会盟,并进行了表彰和封赏,行使了中央政府的管理权,这反映了蒙古族同中央政府的关系得到加强
——西藏:册封和设办事大臣。分别册封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
——西南:沿袭土司制度,后来逐渐进行“改土归流” 。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3-5 自雍正时起,清政府在西南区调整疆界,归并事权;清查土地,清理财粮;选拔官吏,推进改土归流;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清政府在西南区调整疆界,归并事权”“选拔官吏,推进改土归流”“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并结合所学可知,清朝时期的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任用流官以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统治,“改土归流”加强了对地方的有效治理
3-6 清朝皇帝册封蒙古王公、西藏喇嘛和新疆少数民族的首领,每年在承德接见他们,形成满洲大汗的游牧朝廷;关内十八省,则是满族皇帝统治的中国。清朝在蒙古、西藏和新疆形成满洲大汗的游牧朝廷,关内十八省是满族皇帝统治的中国,说明清代采取灵活的统治政策,这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
3-7 概括清政府对边疆地区治理政策的特点。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与六部平行,主管边疆民族事务,在清代前期,理藩院还兼管中外交涉事宜,为使管理规范化,制定并不断修订补充《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等法规通令实施。在地方上,在加强中央集权、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采用适合当地民族社会的统治体制,而不强求划一。对少数民族上层,清政府采取如封爵、给俸、年班朝觐、联姻等措施,其中笼络、安抚首先重视蒙古是清政府的基本国策。根据“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与六部平行,主管边疆民族事务,在清代前期,理藩院还兼管中外交涉事宜”可知,设立专门机构管理边疆地区;根据“为使管理规范化,制定并不断修订补充《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等法规,通令实施”可知,制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