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远律师更倾向认为陈露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嘉宾:侯志远律师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还是感觉有那么一点主观臆断
根本不构成犯罪。 一、陈某的行为没有让霍某产生恐惧,是霍某自愿给的,达不到“威胁”。 二、陈某有正当权利基础(公序良俗),她行使的权利能为社会所容忍。面对出轨的另一方,除了要求赔偿,还能做什么?要求赔偿,社会大众觉得合不合理,能不能容忍? 郭利案和黄静维权华硕案给司法机关的教训还不够吗?
ByronXu 回复 @AirHope: 你嫖娼,我向你要两万,不给就告诉你老婆,告诉你领导和同事,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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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羊沫沫也被以敲诈勒索罪关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