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速桥侧翻:涉事大件运输车重198吨,疑擅自更改路线

湖北高速桥侧翻:涉事大件运输车重198吨,疑擅自更改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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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桥侧翻:涉事大件运输车重198吨,疑擅自更改路线

12月18日15时36分许,湖北省鄂州市王边村境内的大广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跨空匝道桥梁)发生侧翻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事发时,有4辆汽车坠落,其中3辆为货车,最重的一辆大件运输货车达198吨。
澎湃新闻获悉,这辆大件运输货车于12月14日从陕西临潼驶上连霍高速。该车进入高速时,持有大件运输许可手续,但它的路线为临潼至秦东。秦东为陕西河南交界处、位于陕西一侧的高速出入口。
相关信息显示,该车办理了从临潼至秦东的大件运输许可,临潼收费站查验后放行,但它并没有在秦东驶出连霍高速,而是继续往河南方向行驶。由于现在省界之间没有收费站,因此它得以一路开到湖北。
该车于12月10日在陕西省公路局办理的超限许可显示,其监护方式为自行监护,通行路线为“临潼收费站——G30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通行时段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车货总重198吨, 长65米, 宽4.5米, 高4.98米。系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其所运货物为换热器油箱,货物重量为184吨。
12月19日,澎湃新闻联系到天津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其表示,该车在河南、湖北办理了超限运输许可,但他称他不清楚车辆为何在秦东没有驶出高速,也不清楚具体行驶路线。不过,澎湃新闻并未查询到该车在河南、湖北办理的许可手续。随后,澎湃新闻致电该车两位驾驶员,但均无人接听电话。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显示,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行驶公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车辆通行公路桥梁,应当匀速居中行驶,避免在桥上制动、变速或者停驶;通行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设施,承运人应当提前通知该公路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由其加强现场管理和指导等等。
对此,有交通行业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该车辆申请的超限许可手续是陕西境内的,它在陕西境内临潼至秦东段行驶是合法的,但它到秦东后没有驶出高速,因为省界收费站取消了,所以它才能“报短跑长”,擅自更改路线一路跑到河南、湖北,河南、湖北相关部门日常巡查也没有发现它,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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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228060203

    应反省自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