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新民一起供水缴费纠纷案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法庭驻张家屯镇后大河泡村法官工作站开庭审理。该案成为辽宁首个驻村法官工作站成立后审理第一案。
新民市大民屯镇法哈牛村村民柴某帮张强屯镇村民彭某稻田浇水,产生了1813元费用,彭某一直没有交纳相关费用,认为费用中每亩30元电费过高。这类供水缴费纠纷案件在新民市大民屯镇、张家屯镇等地较为普遍。驻村法官工作站在2021年11月试运行期间,以3户村民欠费为典型案例进行审理,后经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100余户村民先后完成缴费,但彭某仍然对此不理解。无奈,经营者柴某于近日到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法庭提请了诉讼。
通过在沈阳全市乃至全省率先设立村级法官工作站,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小法庭”,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架起人民法院和老百姓的“连心桥”。这是新民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前沿优势作用,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
大民屯法庭驻张家屯镇后大河泡村法官工作站,审判调解团队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村治保主任”构成,是法院延伸“基层触角”,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司法服务、“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工作形式。
新民市人民法院院长边锋表示,新民法院驻村法官工作站的设立,是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出发,把审判庭开到老百姓“家门口”,把邻里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中,这就是解决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是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光荣使命,不仅拓宽了便民利民的诉讼绿色通道,做到了司法资源下沉和诉源治理关口前移,还让法官成为民意诉求收集员、纠纷平息调解员、诉讼活动服务员、多元解纷协调员、提升理念引导员、示范引领模范员,充分调动“地缘”、“人缘”,实现“案结事了”。
经过法官当场摆事实、讲道理,彭某终于被彻底说服,并表示回去之后马上缴纳所欠的费用。经协调,彭某愿意支付1800元,柴某撤诉,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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