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2 §3 §4

导言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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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才是真正的科学,“别的科学”从科学性来讲,要比哲学低一个等次,所以其“优越性”也就是它们的“不科学性”。为什么说不科学呢?因为在关系哲学看来,关系是本源的,在关系下的实践中,也就是在关系的变幻中,才建立起实体对象和主体对象,同时又反作用于关系,关系在不断变幻之中。所以根本就没有“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对象”,也不存在“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在哲学中采取“关系/实体/实践”作为最高范畴的关系哲学思路。黑格尔在谈论哲学的对象、宗教的对象时,勉为其难的说“诚然大体是……”,说明这对象,即真理,是没有定形的,真理是一种主体认识到的确定的关系。哲学与宗教的研究实践不可能仅仅涉及真理关系,还涉及下面这些关系。“有限事物的世界”就是有限事物的关系,世界这个名词通常就是一种关系总和的意思。与此相对的是人的精神世界,还有包括自然界和精神统一的世界,黑格尔认为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的真理就是上帝,也就是说真正的自然界与精神都是上帝的部分,它们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也是哲学的研究对象。哲学作为关系下认知实践的最高形式,“熟知其对象”是必须的第一步,是应然,也是必然的,哲学的对象是在这种认知实践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逐步清晰的,黑格尔这里按照时间次序叙述为“表象”和“概念”。同时实践的主体“人的意识”也形成了。这个实践过程就是先“熟知其对象”,然后“唯有通过表象,依靠表象”,得到“概念”,这样“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的认识和把握。”对于哲学实践,这里谈及多个动词,“接受”、“认识”、“把握”、“熟知”、“有兴趣”、“形成表象”、“形成概念”、“想”、“思维”、“考察”、“指出其必然性”、“加以证明”等等诸多动词,都是假定读者至少已经“熟知”、甚至曾经加以“考察”、有所“认识”、能够“把握”的。这种循环论证结构是哲学独特的。对“熟知”的熟知,对“思维”的思维,当然前面的熟知、前面的思维就远远不够了。无论把哲学的开端定为什么,这都是在思维,而这思维又是哲学的研究对象,那么这开端还不是哲学的开端,因为我在思维着哲学如何开端。这就是困难,所以哲学的开端只能是一个假定。
§2
哲学是一种思维,哲学是一种对思维的考察,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是一个动词,哲学是一个过程。哲学作为一种思维,有其特殊的思维方式,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认识方式,并且是一种概念式的认识方式。首先作为人的思维,与动物的思维有区别;其次作为人性的思维,又有动物性的思维有区别;然后才是作为哲学思维,与非哲学思维的区别。人性思维首先以情感、直觉或表象等形式出现,然后才以思想的形式出现。黑格尔认为前者是一般人性思维形式,后者才是哲学思维形式。既然后者差不多被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推到了极致,后人要突破黑格尔,就只能从前者那里突破了。
上面已经提到,黑格尔已经把思维分成了:思维(包括人的思维、动物思维)、人的思维(包括人的动物性思维、人性思维),人性思维(包括哲学思维和非哲学思维),哲学思维等四个层次。所谓仅仅区分人与禽兽当然就是老信念了,即使这个区分也可能成为成见,即认为人的思维与禽兽思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甚至是对立的,其实他们之间是有很多联系和相似。黑格尔反对将一般人性思维(包括情感、直觉、表象等)与哲学思维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但黑格尔并不反对明确区分哲学的后思或反思与一般人性思维的区别。虽然明确区分了反思与一般人性思维,但是他们之间又不是截然分开的,哲学思维可以“化身为情绪、信仰或表象”,甚至说哲学思维的活动和成果“都表现和包含”在一般人性思维里面。反过来也可以说一般人性思维被哲学思维所“浸透”。这是理性主义的另一个极端:唯有反思才能达到真理。与科学实践一样,哲学实践在思想的范围里,并不是一项大众从事的活动,因此它们并不是“绝对的普遍的不可少”的,也就是对于大众来说并不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这并不是说,大众不采用哲学反思的方式,就不能达到真理。如果非要说大众也在从事于哲学实践的话,那么哲学就被淹没,不存在了。
§3
所谓“充满我们意识的内容”,已经说出了“意识(动词)”这个实践活动,其主体是“我们的意识(名词)”,其对象是“我们意识的内容”。在这个“意识(动词)”实践活动中,其方式、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以情绪表达出来,可以直观的形式,可以是一种印象,可以是一种有目的的欲望,也可以是一个行义务的意志,所有这些,在哲学上,统称之为意识内容的表象。除了表象之外,意识内容还可以采取思想和概念的抽象形式。作为意识内容,无论它具有何种形式,它当然是“保持为一样的东西”。但是,当我们在做哲学反思的时候,不仅会反思到作为意识内容,也会反思到它具有各种形式,所以这些“形式也就归在内容一边”了。有一个危险,就是忽略意识内容的一致性,而把它的不同形式认为是不同的内容。或者说,忽略了不同形式之间的联系。
哲学上做出表象与概念的区别。这种难懂性不能解释为读者的智力问题,而是哲学上对表象与概念的区分带来的问题。这就是说,任何人的思维都会受到时代、环境的影响,这就是都是在某种关系之下进行哲学思维实践。上面举的例子,这片树叶是绿的,本来是要表达一种感觉,眼睛所看见的视觉,不说出来也就罢了,一旦说出来,就要用到“这片”、“树叶”、“是”、“绿的”,这些就都是概念了,而且牵扯到了“存在”、“个体性”等哲学范畴。这里说到一个抽象思维的方式,一个人往往都是用既有的观念甚至表象,来推测一个新的概念,这是哲学思维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能停留于此,否则就会出现错误,只有不断地持续从事这个实践活动,其对象才能逐渐清晰起来,在意识中形成正确的概念。当然,如果不从事哲学实践活动,尽可以采用既有的观念和表象,只是作为一种比喻而已,不用“提升到概念的纯思的领域”。
§4
从事哲学实践的人,需要明确自己的实践方式,即“特有的知识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抽象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与一般人的思维方式是不一样的。一般人在从事任何实践活动中,也有必要了解一些哲学思维方式,即“唤醒一般人认识哲学的特有知识方式”。哲学与宗教的区别是哲学的反思和宗教的直观,对于它们共同的对象,真理一般,哲学实践中必须可以达到真理。对于哲学与宗教之间的观念差异必须交由反思的哲学来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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