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新政策!

明年1月1日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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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杭州市修订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服务管理优质便民。

          目前杭州市有四个医疗保障统筹区,即杭州市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下简称三县市),各统筹区基本医保政策和管理服务存在一定的差异。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待遇差距,三县市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普遍得到提升;建立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增强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促进了医保政策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实施方案》包括医保制度政策统一、医保基金统收统支、医保管理服务一体三个方面。医保制度政策统一指的是全市执行统一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保障、医保支付方式、医保目录等基本政策。其中,三县市筹资待遇政策有较大变化。职工医保方面,单位缴费统一按市区缴费比例9.9%执行,淳安下调1.1个百分点,桐庐下调0.9个百分点,建德下调0.6个百分点,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缴费负担;待遇上,部分群众医保报销比例上调1-13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在城乡居民医保方面,少儿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下调20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上调100元;待遇上,门诊报销比例上调5-15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此外还在参保缴费、医保待遇等待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门诊待遇、统一就医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调整。

          医保基金统收统支是指,在医保市级统筹后,将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基金收支管理、基金移交存放和责任分担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统筹使用。

          医保管理服务一体则是围绕经办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等四方面,打造“30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普及普惠,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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