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之《六元正纪大论》(31).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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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之《六元正纪大论》(31)

【原文】乙酉(太一天符)、乙卯岁(天符):上阳明金,中少商金运,下少阴火,热化寒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灾七宫。燥化四,清化四,热化二,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温,中苦和,下咸寒,药食宜也。
丙戌(天符)、丙辰岁(天符):上太阳水,中太羽水运,下太阴土。寒化六,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热,中咸温,下甘热,药食宜也。
丁亥(天符)、丁巳岁(天符):上厥阴木,中少角木运,下少阳相火,清化热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灾三宫。风化三,火化七,正化度也。其化上辛凉,中辛和,下咸寒,药食宜也。

【译文】乙酉年,为太一天符年;乙卯年,为天符年:上为阳明燥金司天;中为少商金运不及;下为少阴君火在泉。金运不及,则可出现热化的胜气与寒化的复气,酉年与卯年相同。年运不及,凡出现胜气复气的,就是所谓邪化度。灾变的卦象在西方七宫。司天之气为燥化,五运生数为四,表示不及;年运之气为清化,五运生数为四,表示不及;在泉之气为热化,五运生数为二,表示不及。凡乙酉、乙卯二年虽然年运不及,但如果遇到上述情况(燥化四,清化四,热化二),均不出现胜气复气,都是所谓正化度。其气化致病时,司天燥化所致宜用苦小温,年运清化所致宜用苦和,在泉热化所致宜用咸寒,这就是所谓适宜的药食性味。
丙戌年、丙辰年,二年俱为天符年:上为太阳寒水司天;中为太羽水运太过;下为太阴湿土在泉。司天和年运之气均为寒化,五运成数为六,表示太过;在泉之气为雨化,五运生数五,表示常生。凡年运太过之年,均无胜气复气,都是所谓正化度。其气化致病时,司天寒化所致宜用苦热,年运寒化所致宜用咸温,在泉雨化所致宜用甘热,这就是所谓适宜的药食性味。
丁亥年、丁巳年,二年俱为天符年:上为厥阴风木司天;中为少角木运不及;下为少阳相火在泉。木运不及,则可出现清化的胜气与热化的复气,亥年与巳年相同。年运不及,凡出现胜气复气的,就是所谓邪化度。灾变的卦象在东方三宫。司天和年运之气均为风化,五运生数为三,表示不及;在泉之气为火化,五运成数为七,表示太过。凡丁亥、丁巳二年虽然年运不及,但如果遇到上述情况(风化三,火化七),均不出现胜气复气,都是所谓正化度。其气化致病时,司天风化所致宜用辛凉,年运风化所致宜用辛和,在泉火化所致宜用咸寒,这就是所谓适宜的药食性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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