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号指导案例-利用知名企业名称简称移花接木的认定

第29号指导案例-利用知名企业名称简称移花接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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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29号《指导案例》系列    法律人 随时随地 学习裁判案例。

本案裁判要点:

        1.对于企业长期、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

  2.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 作为商业活动中互联网竞价排名关键词,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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