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年前的今天,1958年11月2月,毛泽东在郑州主持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
1958年9月10日,《人民日报》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迅速在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0月下旬,毛泽东视察河北、河南等省的一些农村时,发现在人民公社所有制、分配等方面存在许多混乱现象,已经严重地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对生产起了破坏作用。为此,11月2日,毛泽东在停靠在郑州的专列上,主持召开了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和部分省、市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作了多次讲话,明确提出要划清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两个界限,批驳了在现阶段就废除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商品交换,实行商品调拨的错误主张。这次会议还针对当时全民大办钢铁、大兴水利、深翻耕地等连续苦战的实际情况,规定了要实行劳逸结合,既抓生产又抓生活的方针。
同年,11月2日至27日,毛泽东在武昌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这两次会议批评了急于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企图过早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错误思想倾向,为接着在武昌举行的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做了准备。
朗读者:莫凡
参考资料:党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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