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熙时评 · 罗昌平被刑事拘留与电影《长津湖》的背后

睿熙时评 · 罗昌平被刑事拘留与电影《长津湖》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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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月2日曾就电影《长津湖》有一篇简短的评论,我担心《长津湖》真的像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成为“中国电影产业工业化的代表”。


实际上,我的潜台词是:“电影产业工业化”是一个有着特定内涵的带有意识形态和经济学性质的专业术语,其中涉及资本属性、市场价值和审美趣味或审美理想等方面的问题或因素,势必影响着某一具体作品的主题确立或倾向,从而偏离历史……这个话题大而复杂,无法在这里展开叙说。


有趣的是,仿佛是为了——至少是间接的——说明这个问题,正当《长津湖》热映全国,票房己达40亿之时,有新闻报道说,“著名人士”罗昌平在网上用“沙雕”一说,侮辱在电影《长津湖》有呈现的英雄“冰雕连”的名誉、荣誉,同时也触犯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相应的刑法修正案,公然挑战由国家力量所保护的社会秩序、道德利益和法律尊严。对此,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8日决定对罗昌平的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随即,三亚市警方对罗昌平实施刑事拘留。


罗昌平曾历任“新京报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辑兼《LENS》杂志副主编辑。作为媒体人,罗昌平在网络舆论场上拥有200多万粉丝,其“人设”颇具自由主义色彩,其背后亦若隐若现地有着强大的“资本”的魅影,其所“同气相求”的,更有国外敌对势力的舆论响应。


而类似人物,类似具有某种“资本属性、市场价值和审美趣味或审美理想”的代表人物,例如所谓的“新自由主义者”,在中国的思想界和舆论界比比皆是,在经济界更是屡见不鲜,——而“电影产业工业化”,就如同教育产业化和医疗产业化等等,正是他们不遗余力、孜孜不倦的追求!如今,我对某些媒体所宣称的中国“电影产业工业化”和电影《长津湖》的“担心”正源于此。


与此同时,我注意到,10月8日,还有两件事情发生,它们看似独立,实则有着严密的逻辑关联;从中,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什么:
(1)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等,——矛头直指某些资本集团,具体的媒体或机构名称且“知名不具”吧;
(2)上交所终止对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这显然与联想集团与科创板的定位不完全相符有关,亦与联想集团究竟“是不是一家中国公司”的问题密不可分,仍然有着浓烈的“资本”归属方面的追究。


电影、产业、工业化,抑或什么资本与意识形态,这些都是影响并牵引着中国现代化进程或民族复兴的关键所在,甚至可以说:“悠悠万事,惟此为大!”


在这个意义上,罗昌平对《长津湖》中的英雄所进行的侮辱,不过是小丑跳梁罢了;我们需要给予更多关注和高度警惕的是它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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