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关于格力电器在美国涉诉案件的说明》,全文如下:
10月30日,我司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上传播格力在美国涉诉案件相关新闻,对此说明如下:
我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统称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我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
我司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我司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我司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近期我司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我司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三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
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我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在国内也要这样嘛
针对中企呀
美国越来越过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