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中介机构处获悉,全国首例公司债欺诈发行案“五洋债”二审判决落定,法院维持原判。
针对判决结果,作为二审上诉方之一德邦证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至于是否会继续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公司还在积极研究和确定对策的过程中。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正常,二审判决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
值得注意的是,二审维持原判,但针对对投资者的债务本息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的三方,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依然未做出进一步的责任划分。业内预计,三方或将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各自最终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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