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月23日在官方微博就“查酒驾执法过程存在漏洞”一事发布通报称,决定给予带队执勤民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处理。事发后立即调查、立即做出处罚决定,撤职等处分也颇为严厉,山东滨州这番动作,令人欣慰。但值得追问的是,假如此事发生时“神不知鬼不觉”,结局还会这么“脆爽”吗?
根据前期报道和当地通报可知,此事件被曝光,纯属无意中“自暴家丑”。9月21日深夜事发时,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参与酒驾整治执法直播联动,发现一车辆异常停车,随即上前处置。驾驶员林某某称,刚才系其丈夫刘某某驾驶车辆,并称刘某某中午饮酒了,为保险起见,交由自己驾驶,期间林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执勤民警未按规定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违规放行。
如果不是视频真实记录下了这一段荒唐的执法镜头,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样的操作。
碰上交警查酒驾,赶紧换司机,这是典型的心虚表现,岂能放过?假如刘某某构成酒驾,带队执勤民警则有为其争取“醒酒”时间之嫌。
只因车里坐着“自己人”,带队执勤民警便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现场未及时收集证据,导致刘某某是否构成酒后驾驶无法认定,且在后续采访中虚构事实、掩盖过错,说明违规放行是有意而为之。
这还是直播中呢,假如是平时执法遇见了类似情况,也一放了之?在没有视频聚焦的情况下,谁来发现问题,谁来监督,谁来惩处?这恐怕是当地交警应该深思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视频中还有女声解说为“这是一个误会”,听上去好像是在为这场违规放行“打圆场”。好一个“误会”!你查都不查,咋知道一定是“误会”而不是“逮个正着”?明显违规的执法都能被“美化”、被合理化,你让群众怎么相信这只是偶发情况、执法标准从来都是一以贯之?
是以,在惩处个别责任人员的前提下,当地有关部门有对全员进行执法理念再学习、再深化的必要。
当前,全国范围内,酒驾和醉驾风气受到有力遏制。但不可否认,无论是驾驶人员还是执法者,仍有人犯糊涂。
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一起为酒驾说情的典型案例: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莫某某为酒驾下属说情打招呼,交警龙某某未按规定处理唐某某涉嫌酒驾问题。最终,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严查酒驾、醉驾,再小的口子都不能开。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搞内外有别、看脸执法那一套。否则,今天是对“自己人”网开一面,明天就可以对利益关联者“下不为例”。此风若涨,细思极恐。
在一个“人情社会”里,查处酒驾、醉驾,考验的就是执法者抵御“人情”的意识和能力。一旦被“人情”肆意围猎而无为,执法体系必然被扭曲变形,失去刚性。这不仅是执法者之耻,也是公共利益之伤。执法者当警醒!
正观记者:伍里川
音频制作:王宜谦
运营编辑:王宜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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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打圆场的女记者也必须处理。记者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忘了。
加油
知法犯法
严查这些腐败分子。
正人先整己。如此行为应从严查处!
小小龍女人2 回复 @听友313531783: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