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法治:实体法与程序法
完善—立法,明确规定谁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谁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以及严格界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措施、增加违法成本,保障合法权利,确保法律权利的平等性、法律标准的统一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法律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在重大利益问题上尊重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告知对方事实、理由以及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意见,通过举行听证会、发布意见征求稿、人大表决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确保依法行政,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预期。
五、对法律法治的意义:实体法与程序法
(文章中心主题)有利于——,对法治建设与程序的公开透明具有什么意义。法治是实 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能够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能够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通过民主科学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接受的程序规则,有利于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规范行为,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
(文章中心主题)能够增强法治意识,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程序正义意识,有利于在事关百姓(公众)的重大利益问题上,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为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而法治化的环境与思维,能够让人懂得如何尊重别人的权利,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涉及重大利益时,懂得尊重和保障对方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
法律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既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又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预期;既是制约防范国家权力滥用的有力屏障,又是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不受非法伤害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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