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止于不同类别的界限

嫉妒止于不同类别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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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止于不同类别的界限

在这里,我要提到“嫉妒”这个词,当然,这个词不用我解释,任何人都能理解它的定义,我们现在只需要知道“嫉妒”与“恶意”的差别就可以了。嫉妒是因为别人的某种快乐而产生的,别人的快乐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弱我们的快乐。例如,在一个国家,有两个同等职位的将军都立下了战功。国王给其中一个将军4座豪宅,而给另一个将军3座豪宅,那么,得到3座豪宅的将军就会对得到4座豪宅的将军心生嫉妒。因为他虽然也得到了许多,本应该快乐,但对方的所得却使他得到的快乐被大大削弱了。

的确如此,人们如果看到比自己低微的人或者本应和他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人超过了自己,就会心生不快。同样的道理,很多人愿意同比自己低微的朋友交往,也是因为他们可以得到一种优越感和满足感,而当那位低微的朋友有朝一日飞黄腾达时,他在惊叹之余会心生不快,以前的优越感也会荡然无存。

而恶意则是单纯地因为别人的痛苦而产生的一种快乐,即便与对方的关系并不密切。例如,看到一个陌生人跌入粪坑时,有些人会心生怜悯之情;而另有一部分人在表面上表示同情,内心却在偷着乐,这就可以认为是一种恶意。

有一点需要注意,嫉妒产生的原因不仅仅是自己与他人受到的待遇远远不成比例,还包括对方与自己地位相当或相差无几这个先决条件。例如,当一个作家获得万众瞩目,并得到至高荣誉的时候,一般的写手或者文学青年根本不会嫉妒他,最多是羡慕,而与他处在同等地位的作家则会心生嫉妒。

很多人会认为,如果我们所比较的对象与我们拉开的距离越大,我们的嫉妒心就会越强。其实不然,如果距离过大,嫉妒反而会消失。就像一张硬弓,当我们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极限时,弓弦就会断开,反而没有了势能。

例如,有两名同样优秀的士兵A与B,一段时间后,A当上了队长,而B依然是基层的士兵,B于是对A产生了深深的嫉妒。后来,A因为机缘巧合当上了将军,B的嫉妒却消失了,转而变成了羡慕。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当A成为队长时,双方的差距并没有多大,B依然感觉A和他在一条水平线上,拥有相同的能力,两人本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而A成为将军之后,B感觉A已经今非昔比,和自己已经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B已经无法把A当成和自己平起平坐的人,嫉妒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

如果我们是奴隶主,那么,想到许多奴隶的生活状况以及我们自己的生活状况时,我们总会因为自己的权力而感到无比的快乐。这种快乐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的处境,二是奴隶的处境。而对于奴隶来说,他所嫉妒的只有待遇比他好的奴隶,却很少会嫉妒奴隶主。

这个原因我在前文已经讲过,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即便两个人的地位相等,那也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无法产生嫉妒。例如,我是一个诗人,我可能会嫉妒和我一个城市的另一位诗人,但我不一定会嫉妒另一个流派的诗人、另一个国家的诗人,更不会嫉妒与我不在一个时代的诗人。当然,让我对一个自然科学家产生嫉妒更是不可能。总之,这些不同类别的界限,有效地阻止了嫉妒的产生。

有些时候,我们不理解为什么一切对象只有在与同类相对比的时候,才能产生嫉妒。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嫉妒在这里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比较,而大多时候,必须是两个相近的事物才能展开比较。例如,一匹骏马不会因为一座山的雄伟而显得瘦小,也不会因为一棵树的细长而显得肥胖。但是,当一匹威尔士马出现在这匹马的旁边时,这匹马的高矮胖瘦就立刻显现出来了。

这个道理也曾经被很多历史学家证实,他们说,如果一个国家处在内战之中,快要僵持不下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党派一般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召来外敌,而不肯屈服于他们本国的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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