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昨晚又惊现一篇小作文,是张某的妻子写的就是济南华联的张某,她是接待阿里的王某文和周某的。周某就指控说王某文和张某都对我进行了性侵。
经过警方的调查,现在已经把王某文释放了,他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有行政责任的人。
而对这个本地的张某,却是按照刑事责任再继续往下查,已经转成了逮捕。
在这种情况下,张广的妻子发出这篇小作文,不管写的多好,实际上已经晚了,已经晚了很多了。
第二,他的这篇作文实际上很多内容不要说警方,咱们全天下的网友都已经知道了,只有一个信息大家不知道,她说在这个周末回到房间之后,两次给她丈夫打微信语音电话,邀请她来宾馆看自己,这个情况是之前大家不掌握的。
这个情况其实也很重要,应该早早的给到警方。如果这个是事实,两次电话邀约是事实,是否可以证明周某当时并没有罪?
还可以证明就是说张某到房间里来对周某没有进行猥亵的,而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一个事儿。所以说这个是按照小字文透露出来的一个信息。
我们来往下这个延展。所以说,刑事案件遇上的话,应该及早的请律师,由律师与这个办案机关沟通,把这些信息送到。
而且律师可以进出看守所,会见被羁押人员,可以向他再求证,再确定证据,然后向这个警方提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甚至向提出校验申请或者取保候审申请等等,就是利息能从程序上维护大家的权益。
我不知道张某的妻子是否已经安排律师做这些工作了。
但是从这个作文的角度讲,我觉得她的时机已经迟了。如果她请律师的时机再迟了,那恐怕耽误就不是一点点了。
所以这个案子确实很有意思,很值得继续关注,今天也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我看作文里说的是张某根本不敢告诉他妻子细节,只告诉了他姐夫一些。他姐夫肯定不会很积极地跳出来掺和这事,估计后来看不可收拾了才告诉他妻子这些情况。这夫妻俩感觉受教育程度、能力等都比王某夫妻和阿里女差远了,掺和进了这件事,呵呵